「林哲玄促全面禁電子煙:收藏價值vs執法難度」
香港擬明年起分階段實施更嚴格控煙措施
管有另類煙用物質禁令
香港政府計劃於2025年4月30日起,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另類煙用物質,包括電子煙的煙彈、加熱煙及草本煙。若在公眾地方吸用另類煙,將被視為管有另類煙用物質。持有少於5毫升煙油或100支加熱煙的人士,將面臨3000港元的定額罰款。政府表示,下一階段會考慮將禁令擴展至所有場所,並禁止管有電子煙機和加熱煙機。
擴大禁煙範圍及罰則
自2026年1月1日起,禁煙範圍將擴大,包括禁止在排隊等候公共交通工具時或排隊進入指定場所時吸煙。法定禁煙區將擴大至幼兒中心、學校、醫院等設施的出入口3米範圍。違規吸煙的罰款將增加至3000港元。
禁止加味煙及其他措施
政府將禁止在傳統吸煙產品中加入味道,以抗衡煙草商以加味劑掩飾產品毒性的做法。首階段將於2027年第二季禁止售賣除薄荷味外含有其他添加劑的傳統煙,第二階段則視情況決定是否禁止售賣薄荷味傳統煙。此外,煙包上的健康忠告圖像預計於2027年擴大至全煙害警示。
加強打擊私煙
政府將加強打擊私煙,引入完稅煙標籤制度,要求入口商及本地生產商確保所有零售煙支附有有效標籤。海關將利用科技識別標籤真偽,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200萬港元及監禁7年。
林哲玄促全禁電子煙
立法會議員林哲玄認為,應全面禁止電子煙,因不禁煙機可能增加執法難度。醫務衞生局副秘書長李力綱回應指,有煙民認為煙機具有價值甚至收藏價值,但當局決定先禁止另類煙用物質,下一階段再考慮是否禁止管有煙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