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男控入境處修例違憲 提司法覆核

跨男謝浩霖再提司法覆核:挑戰入境處修訂政策

跨性別男性謝浩霖(Henry Edward Tse)近期再次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矛頭直指入境處去年修訂的性別更改政策。謝浩霖質疑新政策帶有性別歧視,並且不合理地侵犯了他的私生活和人權,要求法庭推翻相關修訂。

政策修訂背景:終審法院裁決

事件源於終審法院早前的一項裁決,該裁決認定入境處過去要求跨性別人士必須完成完整性別重置手術才能更改身份證性別的做法違憲。基於這項裁決,入境處於去年修訂了相關政策,允許已完成部分性別重置手術的跨性別人士,如已切除乳房的「跨男」或已切除陰莖和睪丸的「跨女」,在符合特定條件下申請更改身份證上的性別。

新政策的具體要求

根據修訂後的政策,申請人除了需要完成指定手術外,還需要符合多項要求,包括:

  • 聲明患有或曾患有性別不安
  • 在申請前的至少兩年內,持續以另一性別生活並接受異性荷爾蒙治療
  • 承諾餘生將以另一性別生活,並終身接受異性荷爾蒙治療
  • 同意按照入境處處長的要求,提交血液測試報告以抽查荷爾蒙水平
  • 如更改地址及電話號碼,需在30日內通知入境處

謝浩霖的主要質疑

謝浩霖認為,上述政策存在多個問題:

  • 性別歧視: 政策要求申請人必須完成切除乳房、陰莖或睪丸等手術,這構成對男女的性別歧視,違反了《性別歧視條例》。
  • 侵犯私生活: 要求申請人符合特定資格準則、作出法定聲明,以及定期提交荷爾蒙水平及相關血液測試報告等,是對其私生活的非法侵擾,違反了《香港人權法案》。
  • 限制人權和自由: 聲明書要求申請人如更改地址及電話號碼,需在30日內通知入境處,如同被當局恆常監察,不能保障香港居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違反了《香港人權法案》及《基本法》。
  • 缺乏法律認可: 香港現時沒有法律認可已永久變性的跨性別人士,這同樣違反了《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基本法》及《性別歧視條例》。
  • 謝浩霖的個人經歷

    謝浩霖本身是一位跨性別男性,他自小患有性別焦慮症,並在2012年開始接受心理治療、荷爾蒙治療及乳房切除手術。醫生在2016年證實他已完全轉變為男性,毋須再接受任何醫療手術。他早於2016年已獲英國批出性別承認證書,其英國護照上亦列明其法定性別為男性。

    儘管如此,謝浩霖在申請更改香港身份證性別時,仍然面臨重重阻礙。他曾於2017年就此提出司法覆核,並在2023年終獲終審法院裁定勝訴。然而,入境處在修訂政策後,仍然對跨性別人士施加諸多限制,促使謝浩霖再次採取法律行動。

    爭議焦點:醫療報告抽查

    其中一個備受爭議的焦點是,新政策要求申請人同意接受入境處隨機抽查血液測試等醫療報告。謝浩霖質疑,在沒有任何合理懷疑申請人已犯罪的情況下,這種做法不能被視為依法進行,更侵犯了申請人的私生活,違反《香港人權法案》。

    他還擔心,聲明書要求申請人同意向「其他機構」披露醫療報告,意味著其醫療紀錄可能會被提供予任何需核實身份的機構,包括潛在僱主,這可能會造成污名化,侵害其私隱權。

    訴求與影響

    謝浩霖希望通過這次司法覆核,促使法庭推翻入境處的修訂政策及相關聲明書,並頒令缺乏針對跨性別人士的法律承認機制違反人權。

    這起案件不僅關乎謝浩霖個人的權益,更牽涉到整個跨性別社群的平等權利和尊嚴。案件的判決結果,將對香港的跨性別權益發展產生深遠影響。

    跨性別社群的焦慮

    謝浩霖的案件也反映了跨性別社群普遍存在的焦慮。即使在終審法院裁定入境處政策違憲後,跨性別人士在更改身份證性別時仍然面臨諸多困難。身份證上的性別與其真實性別不符,往往會給他們的生活帶來不便和困擾,例如在出入境時受到盤問,或是在求職時遭受歧視。

    跨性別社群希望政府能夠正視他們的需求,盡快制定完善的法律框架,保障他們的權益,讓他們能夠在一個更加平等和包容的社會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