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貓遭棄養 毛守譴責後貓主悔接回

生命的重量:從緬因貓棄養事件看飼主責任與社會困境

一則令人心痛的新聞,揭開了寵物飼養背後可能存在的陰影。在香港深水埗,一隻年僅七個月大的緬因貓,竟被一位司機鬼祟地棄置在毛守絕育中心門外。這隻體型較大的緬因貓,孤伶伶地待在貓袋裡,敲響了中心的門,也敲響了社會對於飼主責任的警鐘。這起事件透過「天眼」畫面曝光,引發了毛守負責人Kent的嚴厲譴責,也觸動了眾多愛護動物人士的心。然而,故事在貓主「後悔」並主動接回貓咪後,似乎有了一絲轉圜,卻也帶出了更多值得我們深思的議題。

無聲的控訴:天眼下的遺棄瞬間

閉路電視畫面清晰地記錄了那一幕:一名戴著口罩的男子,手提著一個貓袋,小心翼翼地將其放在毛守絕育中心門口,然後快速按下門鈴,隨即匆忙跑回車上,駕車離去。整個過程沒有絲毫停留,只有匆忙和躲避。這隻被遺棄的緬因貓,只有七個月大,尚未絕育。牠被放置在一個陌生的環境,面對未知的一切。對於一隻依賴人類生活的寵物而言,這種被拋棄的恐懼和無助,是我們難以想像的。毛守負責人Kent在翻查天眼後,將片段上載至社交平台,並發文強烈譴責這種不負責任的棄養行為。他指出,當時他不在中心,同事聽到敲門聲開門時,只看到貓袋,貓主早已不見蹤影。將一隻貓,尤其是一隻可能帶病、狀況不明的貓隻,就這樣放在門口一走了之,不僅是對生命的漠視,也為接收方帶來潛在的風險。

後悔的眼淚?業主壓力下的無奈抉擇

事件曝光後,一名自稱是貓主的男子聯絡了毛守救援,表示對自己的行為感到萬分後悔。他解釋,棄養的導火線是因為飼養寵物被業主發現,面臨「一係隻貓走,一係自己走」的兩難局面。在被迫之下,他選擇了暫時放棄飼養,但他強調自己從貓咪三個月大就開始養牠,對牠疼愛有加,並非惡意遺棄。最終,這名貓主親自前往毛守絕育中心,將緬因貓接回,並承諾不會再棄養,將貓咪送往母親家中暫為照顧。

這段「後悔」的情節,讓故事增添了一份複雜性。一方面,我們欣慰於貓咪最終得以回到原飼主身邊,避免了可能的流離失所。另一方面,貓主所聲稱的「業主壓力」也反映出當前社會在寵物飼養方面存在的一些困境。許多租屋人士面臨「禁寵令」,在居住權和飼養寵物之間被迫做出艱難選擇。這是否能成為棄養的「合理辯解」?法律上,《狂犬病條例》(香港法例第421章)明確規定,任何人未經合理辯解而遺棄其管有的動物即屬違法,最高可處罰款港幣1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雖然貓主最終接回了貓咪,其先前的棄養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

社會的反思:飼主責任的重量與政府角色的缺失

這起事件引發了廣泛的社會討論。許多網民對棄養行為表達了強烈憤慨,認為「棄養可恥,報應將至」,甚至建議不應將貓咪還給原飼主,擔心貓咪再次受到虐待。 有人質疑貓主的說辭,認為「有錢養車,無錢養貓?」,指責其推卸責任,將寵物視為可隨意拋棄的「玩具」。 這些評論都指向一個核心問題:飼主責任。

飼養寵物是一份沉甸甸的承諾,需要時間、金錢、耐心和愛心。在決定將一個生命帶回家之前,必須充分考慮自身的經濟能力、生活環境、時間分配以及對寵物可能遇到的問題是否有足夠的準備和應對能力。當面臨困難時,應積極尋求解決方案,而不是選擇最簡單、最殘忍的棄養。正如毛守負責人Kent所說,若遇到金錢問題或主人離世等逼不得已的情況,應向義工或機構求助,而不是隨意遺棄。

然而,這也暴露了當前政府在處理棄養問題上的不足。Kent指出,政府缺乏適當的收容設施來應對棄養動物,現時主要依賴資源有限的義工和機構。 他建議政府應該更進一步,例如補貼獸醫費用,減輕飼主的經濟負擔,從源頭上減少棄養的發生。 業主「禁寵令」的問題也值得政府關注,是否有可能透過政策引導或獎勵機制,鼓勵更多對寵物友善的租賃環境?

除了政府層面的介入,社會各界也應共同努力。推廣負責任的飼養觀念,加強對飼主的教育,讓更多人了解飼養寵物的權利與義務。建立更完善的動物福利網絡,提供更多樣化的支援服務,例如暫時寄養、行為諮詢等,幫助面臨困難的飼主渡過難關。

一個令人回味的故事:牠的名字,與生命的重量

這隻緬因貓的故事,以一場遺棄開始,以一次接回暫告段落。牠的名字或許不為人知,但牠的經歷卻提醒著我們每一個飼主,每一個社會成員,生命的重量。養寵物,不只是一時的衝動或興趣,更是對一個生命的承諾。當我們凝視著毛孩無辜的雙眼時,應當銘記這份責任,並為牠們提供一個安全、有愛、永不被拋棄的家。希望這隻緬因貓在被接回家後,能夠真正擁有一個安穩、幸福的生活,不再經歷被遺棄的恐懼。而這起事件,也能成為一面鏡子,映照出我們在動物保護和飼主責任方面,仍有許多進步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