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公署網站近期移除了大量過往的調查報告及相關資料,引起立法會跨黨派議員關注及質疑,並要求公署解釋原因。 過往網站上的資料可追溯至2013年,更新後卻只保留2023年4月之後的內容,原有的「《公開資料守則》個案」欄目更被移除。 申訴公署解釋此舉是為了方便公眾查找最新及相關資訊,並更有效益地管理網頁內容。 然而,此解釋並未能說服一眾議員及社會人士。
為何「刪」報告惹議?
申訴專員公署作為獨立法定機構,其職責之一是監察公共行政,並調查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的行政失當行為,以及涉嫌違反《公開資料守則》的投訴。 公署過往發表的調查報告,揭示政府部門的缺失,對促進良政善治、提升政府透明度具有重要作用。 將這些報告及相關資料公開在網站上,方便公眾查閱,是體現公開透明原則的重要一環。
公署網站更新後,移除過去十年的報告及資料,僅保留近三年的內容,這被批評為與公署提倡的公開透明原則背道而馳。 過去,公署網站設有《公開資料守則》個案欄目,選錄市民投訴個案,目的是協助公眾了解索取政府資料的權利,並供各部門引以為鑑,避免不合理地拒絕公開資料。 該欄目的移除,也讓公眾難以參考過往相關個案。
立法會議員們紛紛對公署的做法表達不滿。工聯會鄧家彪質疑為何劃定以2023年為界線,並認為只保留兩三年的資料太少。 他指出,議員助理過往可以方便地在網站上查閱報告,以便了解政策和追蹤政府的改善情況,現在則需要提出書面申請,這會對議會工作帶來不便。 他建議公署應制定一個社會能夠接受的標準,例如將資料保留期限設為十年。 實政圓桌田北辰則直指公署以「有效管理」為由並不合理,認為在網站上開設一個「資料庫」欄目即可解決問題。 他質疑增加書面申請程序反而更麻煩,希望公署能以最方便市民的方式公開資料。 選委界議員江玉歡也認為保留三年資料太短,界線定於五至十年較為恰當。 她以審計署網站為例,指出審計署網站刊登自1999年以來的審計報告全文,即使較早期的報告需要書面索取,但網站設有索引,方便公眾查找。
有前申訴專員認為,公署作為負責督促政府部門提高資料透明度的機構,其移除資料的做法有點諷刺。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前局長聶德權亦認為,政府調查報告具有重要參考意義,如非特殊原因,應妥善保存並方便公眾查閱。 資深傳媒人林妙茵也跟進此事,聶德權在林妙茵的社交媒體留言中表示,良好的政府管治應重視透明度、公眾參與和問責性,政策局、部門、公營機構及獨立委員會發表的報告和調查結果對公共政策研究者和教學人員非常重要。
公署的回應與未解的疑問
申訴公署在回應傳媒查詢時強調,移除的資料並沒有被刪除,而是會長期保存,市民如欲索取網站以外的資料,可按《申訴專員條例》提出書面要求。 公署表示,設立網站主要是為了發放最新及相關資訊,並會不時檢視及更新網站內容,以確保內容準確,方便公眾找到最新和最相關的報告,並更有效益地管理網頁資訊。
然而,公署的回應並未詳細說明書面申請的具體程序、原則,以及若申請被拒絕,市民是否可以依據《公開資料守則》向公署投訴,以及相關投訴將由誰處理。 根據現行機制,《申訴專員條例》適用於調查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的行政失當,但不包括申訴專員公署本身。 這意味著,市民若對公署自身的措施或政策有所不滿,例如不滿其移除網站資料的決定或書面申請被拒,可能難以直接向公署申訴。 立法會議員張欣宇指出,立法會申訴部或許是一個途徑,但由於公署是獨立法定機構,其政策可能不屬於政府政策,加上申訴部鮮有處理針對公署的個案,其可行性仍有待確定。 因此,市民若要爭取改變公署的決定,循司法途徑可能是其中一個辦法。
政府檔案處前處長朱福強認為,如果公署只是重整網站而非銷毀檔案,並容許公眾透過《公開資料守則》索閱,程序上沒有問題。 但他也指出,《公開資料守則》並非法律,香港亦缺乏檔案法和資訊自由法,市民查閱檔案的權利不受保障。 因此,若查閱申請被拒,市民可能無計可施,這不僅損害市民的知情權,也間接影響政府公信力。
展望與建議:資料庫的必要性
從這次事件可以看出,公眾對於申訴公署過往調查報告的可得性有著強烈的需求。這些報告不僅是歷史紀錄,更是研究公共政策、監督政府施政、提升公民意識的重要資源。將這些寶貴的資料「收起」,無疑是公共資訊開放的倒退。
正如田北辰議員所言,在網站上建立一個易於搜尋和查閱的「資料庫」,是最直接且合理的解決方案。 現代科技發達,管理大量的電子資料並非難事。一個完善的資料庫可以清晰分類、方便檢索,讓公眾能夠輕鬆找到所需的報告,而不必經過繁瑣的書面申請程序。 這既能滿足公署方便公眾查找最新資訊的需求,也能確保過往的歷史資料得以妥善保存和利用。
此外,這次事件也再次凸顯了香港在資訊自由和檔案法方面的不足。一個健全的法制應保障市民獲取公共資訊的權利,並規範政府部門的檔案管理。只有建立完善的制度,才能確保政府運作更加公開透明,提升公眾對政府的信任。
總而言之,申訴公署「刪」報告事件引起了廣泛的關注和質疑。公署的回應未能完全釋除疑慮。為了維護公眾的知情權和促進政府的公開透明,申訴公署應認真考慮立法會議員和社會各界的意見,重新檢視其網站資訊發布政策,並積極研究建立一個方便公眾查閱的綜合性資料庫,讓過往的寶貴報告得以持續發揮其應有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