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助商涉用MIRROR片段商業 僅稱未獲ViuTV回應

社群平台上的無聲戰爭:MIRROR節目片段使用權爭議的深度解析

近日,香港男子組合MIRROR「妹豬組」(姜濤、呂爵安、盧瀚霆及李駿傑)的旅遊節目《呂濤米Lo Seoul》播畢後,一場關於節目片段使用權的風波悄然升起。節目贊助商被指控未經授權使用節目片段進行商業宣傳,而贊助商在「沉澱」一天後發文,聲稱曾嘗試聯絡ViuTV但未獲回覆,使得這場爭議更加撲朔迷離。這不僅是一起單純的版權糾紛,更牽涉到藝人、電視台與贊助商三方合作關係的複雜性,以及在現今社群媒體時代,內容授權與商業利用之間的灰色地帶。

贊助商的角色與爭議核心

作為節目的贊助商,涉事的旅行社在節目拍攝期間提供了必要的協助與安排,甚至負責人親自隨團照顧工作人員及藝人,可謂投入甚多。 在節目播出期間,旅行社在其社群平台分享節目片段,本意應是藉助藝人的影響力推廣自家的旅遊產品,這在商業贊助中是常見的操作模式。然而,爭議的焦點在於,贊助商使用節目片段的行為是否超出了贊助合約中明確授權的範圍。

ViuTV在節目最後一集播出後,突然在社群平台發表嚴正聲明,指控該旅行社「未經本公司授權之下使用《呂濤米Lo Seoul》節目片段及相關內容作商業用途」,並強調「保留一切法律追究權利」。 這樣的聲明無疑是一記重磅炸彈,立刻引發了廣泛關注和討論。一般來說,贊助商在節目中獲得品牌曝光和鳴謝,若要額外使用節目內容進行自身商業宣傳,往往需要另行支付「Buy Out Cost」,購買特定片段的使用權,並有時限性。 ViuTV的聲明暗示,旅行社可能並未獲得這方面的授權,或者其使用方式逾越了原有的約定。

贊助商的無奈與「冇回覆」的僵局

面對ViuTV突如其來的「公告」,旅行社方面表示「甚感到有難以言喻的痛心和無奈」。 他們在社交平台發文回應,細述了當初ViuTV主動尋求贊助,以及他們在極短時間內提供的協助與安排。 贊助商強調,在看到ViuTV的聲明後,他們已經第一時間聯絡了ViuTV的相關同事,但至今「還沒有得到回覆」。 這種「冇回覆」的狀態,使得旅行社的處境更顯被動與尷尬。他們已應ViuTV的要求更新了社群媒體內容,表示「願意配合處理,如有冒犯之處,還望多多包涵」。

旅行社的回應中,字裡行間流露出對ViuTV處理方式的不解。作為節目的重要贊助夥伴,在出現版權爭議時,理應先進行內部溝通協調,而非直接在公開平台發布措辭強硬的聲明,並且在對方嘗試聯繫時未能及時回應。這種缺乏溝通的處理方式,不僅讓贊助商感到錯愕,也引發了部分網民的質疑,認為ViuTV此舉可能影響其未來的節目贊助合作。

合約精神與灰色地帶

這起事件的核心在於贊助合約的具體條款以及雙方對「商業用途」的理解。節目贊助的合約通常會詳細列明贊助商享有的權利,包括品牌露出、鳴謝方式,以及是否包含使用節目片段進行自身推廣的權利,以及使用的範圍和期限。如果合約中沒有明確賦予贊助商使用節目片段進行商業宣傳的權利,那麼贊助商的行為確實可能構成侵權。

然而,在社群媒體盛行的當下,內容分享和病毒式傳播是重要的宣傳手段。贊助商在其平台上分享與節目相關的片段,從其角度看,可能只是為了增加品牌與節目的連結,吸引更多潛在客戶。這種分享行為與直接將藝人肖像或節目內容用於硬性廣告之間,是否存在模糊地帶?合約中對「商業用途」的界定是否足夠清晰,能夠涵蓋各種社群媒體上的操作?這些都是值得探討的問題。

此外,贊助商提到其負責人親自隨團參與拍攝並提供協助,這層關係是否在雙方合作中產生了額外的默契或期待,使得贊助商認為其分享行為是合理的?如果雙方在合作過程中缺乏清晰的溝通和書面約定,或者對合約條款的理解存在差異,都可能導致後續的爭議。

社群輿論的反應與影響

這起事件在社群媒體上引發了熱議。不少網民對旅行社的遭遇表示同情,認為他們既然作為贊助商並提供了實際的協助,使用一些節目片段進行宣傳似乎並非不可接受,質疑ViuTV是否處理過於強硬,有「過橋抽板」之嫌。 也有網民指出,版權問題確實需要嚴肅對待,贊助不等於擁有無限的使用權,一切應以合約為準。 同時,ViuTV在發布聲明後關閉留言功能的做法,也受到了一些批評,認為這是不給予討論和解釋的機會。

社群輿論的反應,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公眾對於版權、商業合作以及媒體平台責任的看法。在這類事件中,輿論往往會傾向於相對弱勢的一方,尤其當贊助商的回應顯得無奈和困惑時。這種輿論壓力,可能會對ViuTV的品牌形象和未來的商業合作產生一定的影響。

合作共贏與前車之鑑

這起爭議提醒了所有相關方,在進行節目贊助和商業合作時,必須將合約條款制定得更加清晰和詳盡,特別是關於節目內容使用權的部分,應明確界定使用的範圍、方式、期限以及是否需要額外付費。雙方在合作過程中應保持暢通的溝通渠道,及時解決可能出現的問題,避免誤解和爭議的發生。

對於內容製作方而言,在尋求贊助的同時,也需要平衡贊助商的需求與自身的版權保護。如何在滿足贊助商宣傳需求與維護自身內容價值之間找到平衡點,是需要深思的問題。對於贊助商而言,在利用節目內容進行宣傳時,務必仔細研讀合約,確保自身行為在授權範圍內,必要時應主動與內容方溝通確認。

這起事件為未來的節目贊助合作提供了一個重要的前車之鑑。清晰的合約、開放的溝通以及對版權的尊重,是確保合作順利和避免爭議的基石。如何在快速變化的媒體環境中,建立透明和互信的合作關係,是業界需要共同面對的課題。

總結而言,贊助商被指控商業使用MIRROR節目片段並聲稱聯繫ViuTV未獲回覆的事件,暴露了節目贊助合作中潛藏的版權風險和溝通挑戰。解決這場爭議,需要雙方回到合約本身,釐清權責,並通過有效的溝通尋求解決方案。同時,這也敦促業界重新審視和完善現有的合作模式和版權條款,以適應新媒體環境下的傳播特點,最終實現內容創作、平台傳播與商業推廣的共贏局面。這場在社群平台上的無聲戰爭,或許能帶來一些有益的反思與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