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中達成水產品進口共識 福島等10縣除外

根據多方報導,日本與中國就恢復進口日本水產品達成共識,但據報導,此次共識不包括福島等10個縣的水產品。以下為詳細分析:

共識內容

日本農林水產省和中國海關部門在北京進行了多次磋商,最終就恢復日本水產品進口中國的必要條件達成共識。共識的主要內容包括:

  • 設施登記:日本水產品出口商的加工保管設施必須進行登記,兩國政府將推進相關手續。
  • 技術要求:日本已與中方就恢復進口日本水產品的技術要求達成協議,待雙方完成出口設施登記程序後,便可恢復出口水產品到中國。
  • 放射性物質檢測:日方須提交放射性物質檢測證明書,以確保符合中方安全標準。

恢復進口的時間

具體恢復進口的時間尚未確定,相關人士稱,從登記手續完成到實際恢復出口可能需要數個月時間。

不包括的地區

此次恢復進口的範圍不包括鄰近福島的10個都縣,分別為:

  • 福島縣
  • 東京都
  • 宮城縣
  • 茨城縣
  • 栃木縣
  • 群馬縣
  • 埼玉縣
  • 千葉縣
  • 長野縣
  • 新潟縣

這些地區的水產品早在日本排放福島核電廠核污水前,已經被限制進口中國。

背景

日本在2023年8月將福島第一核電廠的核污水經處理後排出太平洋,中國隨即宣布全面暫停進口日本水產品。此後,兩國就恢復進口問題進行了多次磋商。

中方立場

中國海關總署表示,中方與日方就水產品安全問題取得實質性進展。今年以來,雙方進行了多輪技術交流。中方並表示,將逐步調整措施,恢復合規的日本水產進口。

日方立場

日本官房長官林芳正表示,日中兩國已達成共識,將啟動日本水產恢復出口中國的具體手續。日本政府將繼續要求中國撤銷針對10個都縣的進口限制。

影響

此次共識預計將對日本水產業產生積極影響,特別是對海參等部分產品,市場需求較高,對華輸出有望一定程度恢復。

總結

日本與中國就恢復進口日本水產品達成共識,是解決兩國間貿易難題的重要一步。然而,由於恢復進口不包括福島等10個縣,日本政府仍需繼續與中方協商,以解除對這些地區的進口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