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通過濫用公屋刑罰 修法明年實施最高罰50萬

公共房屋資源是珍貴的社會資產,旨在為有真正住屋需要的基層市民提供安身之所。然而,長期以來,濫用公屋的問題屢見不鮮,例如將單位分租、空置,甚至用於商業活動,這些行為不僅剝奪了其他正在苦候公屋家庭的機會,也損害了社會的公平正義。為了更有效地打擊這些行為,香港立法會近期通過了《2025年房屋(修訂)條例草案》,將嚴重濫用公屋行為刑事化,其中特別針對分租行為大幅提高罰則,最高可處罰款港幣50萬元及監禁一年。這項新法例預計於明年三月底正式生效,標誌著政府在打擊濫用公屋方面邁出了更為嚴厲的一步。

織密法網:修例的目標與核心

這次修訂《房屋條例》的核心目標,是賦予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更大的權力,將部分嚴重濫用公屋的行為從單純的違反租約提升至刑事罪行層面,以增加阻嚇力,防止心存僥倖者以身試法。在此之前,即使發現嚴重的濫用個案,房委會最多只能終止租約收回單位,缺乏足夠的法律強制力去懲處違規者,導致部分人士無視規例,持續濫用珍貴的公屋資源。立法會多名議員在審議草案時均表示支持,認為現行罰則缺乏阻嚇力,修例能讓房委會成為「有牙老虎」。

修訂草案主要涵蓋以下幾個方面:

引入嚴重濫用公屋罪行:明確將涉及金錢利益的分租行為,以及租戶家庭不居住在單位但將其用於貿易或業務目的等行為,列為新的刑事罪行。
賦權要求提供資料:賦予獲授權的房委會人員權力,在懷疑出現濫用情況時,要求相關人士提供個人資料以供查核。
延長檢控時效:延長針對虛假陳述、拒絕提供資料及非法讓與等罪行的檢控時效,給予執法部門更充裕的時間進行調查和蒐證。
其他技術性修訂:包括賦權房屋署署長統一制定罰款通知書格式等,以提升執法效率。

分租的代價:最高罰款50萬元及監禁一年

在所有被刑事化的嚴重濫用公屋行為中,涉及金錢利益的分租無疑是社會最為關注的焦點之一。根據修訂後的條例,一旦查證屬實,違規的租戶、分租戶甚至協助這些行為的人士(例如經紀)都可能面臨嚴厲的懲罰,最高可處罰款港幣50萬元及監禁一年。

這個大幅提高的罰則,明確傳遞了政府嚴打濫用公屋的決心。過去,即使是嚴重分租行為,房委會也只能透過終止租約來處理,違規者付出的最大代價僅是失去公屋單位。然而,對於部分透過分租牟取暴利的人來說,這點代價遠低於他們的非法所得,因此阻嚇力有限。將分租行為刑事化並施以重罰,旨在顯著提高違規成本,讓潛在的違規者在行動前三思。正如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所言,希望透過修例更好守護社會資源。

劃清界線:何謂「嚴重濫用」?

修例將「嚴重濫用公屋」定義得更為清晰,主要包含兩類行為:一是以金錢利益將公屋單位分租或分許可予他人居住;二是租戶家庭不在單位居住,並將單位用於商業用途以謀利。

值得注意的是,房屋局強調執法時會「情理兼備」,避免「殺錯良民」。 一些被社會關注或擔心的情況,例如在家工作、進行網上直播、或間歇性幫助鄰居補習等,只要不涉及將單位變成店舖式的商業經營,一般不會被視為嚴重濫用。 修例主要針對的是那些將公屋資源用於非法圖利,損害大多數有需要人士權益的惡劣行為。當局也表示,在條例生效前,會就主動交回單位濫用情況的租戶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多管齊下:加強打擊濫用公屋的其他措施

這次修例並非單一的行動,而是政府和房委會一系列加強打擊濫用公屋措施中的重要一環。近年來,房委會已經實施了多項措施,包括:

定期申報機制:要求公屋租戶定期申報其居住情況和是否擁有本地住宅物業。
善用公屋資源分組:成立專責小組,負責處理懷疑濫用個案及審查資助房屋申請者的資料。
舉報濫用公屋獎勵計劃:鼓勵市民實名舉報濫用公屋個案,並提供獎勵。
加強資料比對:與土地註冊處建立資料核對機制,查核租戶是否在本港擁有物業。
延長檢控時效:延長對虛假陳述及拒絕提供資料罪的檢控時效至犯罪後六年或發現後一年內。

這些措施與刑事化修例相輔相成,共同構成一個更為嚴密和有效的打擊濫用公屋體系。政府數據顯示,自2022年7月至今,房委會已收回約8200個被濫用或違反租約的公屋單位,成效顯著。

生效與影響:新法例帶來的改變

修訂後的《房屋條例》預計於明年三月底正式生效。 新法例的實施,將對公屋租戶帶來更明確的法律約束和更嚴厲的潛在後果。對於那些一直遵守租約條款的絕大多數租戶而言,新法例不會對他們的生活造成影響;但對於那些企圖或正在濫用公屋資源的人來說,將面臨實質性的法律風險。

新法例的阻嚇力預期將有助於減少濫用公屋的個案,騰出更多單位分配給真正有需要的家庭,從而縮短公屋輪候時間,回應社會對公平分配公共資源的訴求。然而,也有議員提醒,在執法過程中需要小心謹慎,避免過度執法,影響正常的鄰里關係。 房屋局表示會加強宣傳教育,確保公眾了解新法例的內容,避免誤墮法網。

未來的挑戰與展望

儘管修例為打擊濫用公屋提供了更有力的工具,但未來的挑戰依然存在。如何精準有效地偵測和證明濫用行為,尤其是一些隱蔽的分租或商業用途,將考驗房委會的執法能力和調查技巧。有議員建議加強「放蛇」或其他執法措施,並探討與內地相關部門建立通報機制,以查核租戶在內地是否擁有物業。

此外,如何在嚴厲執法與「情理兼備」之間取得平衡,也是需要持續關注的問題。特別是在處理涉及長者或其他弱勢社群的個案時,需要更加審慎和人性化。

總結而言,立法會通過濫用公屋刑事化修例,是香港房屋政策的一個重要里程碑。這項修訂以大幅提高罰則的方式,劍指長期存在的公屋濫用問題,特別是猖獗的分租行為。新法例的實施,配合房委會其他多管齊下的措施,有望更有效地遏止濫用行為,確保寶貴的公屋資源能惠及最有需要的市民。這不僅是法律層面的改變,更是對社會公平原則的堅守,讓「住者有其屋」的願景更接近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