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頸椎移位亡 警員單手抱人引爭議

一宗的士司機死亡案件,因其後被揭發涉及頸椎移位,且與事發時警方的拘捕行動相關,多年來持續受到公眾關注,並在死因庭經歷多次研訊與波折。案件的核心,除了死者不幸的遭遇,更有關執法過程中武力的使用及責任的界定,牽涉警員證供與事主傷勢之間的差異,引發了廣泛的討論和法律程序。

事發於2012年11月11日晚,六旬的士司機陳輝旺在西區海底隧道因車資問題與一名日籍乘客發生爭執。接報到場的警員到場處理,並拘捕了陳輝旺。然而,在將陳輝旺押送上警車的過程中,發生了導致其頸椎移位的事件,陳輝旺隨後全身癱瘓,並於約一個月後,即2012年12月12日不幸離世,終年65歲。 死因庭於2018年首次就此案展開研訊,陪審團曾裁定陳輝旺「不合法被殺」。 然而,涉案警員不服此裁決,提出司法覆核並獲高等法院批准,裁決被撤銷,案件發還死因庭重審。 重審的聆訊目前仍在進行中,旨在釐清陳輝旺的確切死因以及事發經過。

庭上的焦點之一,落在了涉事警員林偉榮的證供上。根據報道,林偉榮在死因庭上供稱,在協助另一名警員馬振康將極力反抗的陳輝旺抬上警車時,他曾嘗試用右手環抱陳輝旺的雙肩,左手發力「秤起」事主。 他形容當時情況「電光火石」,由於陳輝旺不斷掙扎和轉動身體,導致他的右手前臂「掂到」了陳輝旺的頸部。 林偉榮強調,當他意識到前臂碰到頸部時,已立即鬆手,並檢查了事主的下巴及頸項,聲稱沒有發現瘀傷或紅腫,事主當時也表示自己「無事,淨係唔想上車」。

然而,家屬方面對此證供提出質疑。死者陳輝旺的長女在庭上憶述,父親送院時情況危急,已全身癱瘓,醫生告知她父親的頸部有問題,因風險太大無法立即手術,只能安裝支架修復頸椎。 她更指出,父親的頸後方有「好大撻深紫色嘅瘀痕」,額頭、膝頭、手肘、手臂等多處亦有傷勢,形容傷勢「好奇怪,一捺一捺,一條一條,又紅又腫」。 她質疑警員為何「一出手就係頸」,以及是否需要以箍頸的方式將父親抬上警車。 警長羅偉民的證供中也提到,在警車上檢查事主時,發現其「額頭多咗個傷痕」。 這些關於傷勢的描述,與警員林偉榮聲稱沒有發現事主有傷的證供存在明顯差異。

此外,警長羅偉民在庭上被問及警員將陳輝旺壓在地上及鎖上手銬是否最低程度武力時,警員馬振康確認是。 然而,家屬方質疑警員以如此力度對待一名65歲長者是否感到羞恥。 羅偉民也提到,事主在警車上曾有「傷害自己的行為」,例如用頭擦向警車地板,但他沒有目睹事主頭部與地面摩擦。 他也提到事主曾撥動手指,撥開他腰間裝有快速入彈器的袋,因此他拍打了事主的臀部一下作警告。 這些細節都構成了案件複雜的事實拼圖。

整起事件及其後續的死因研訊,凸顯了幾個關鍵面向:

羅生門:武力使用與責任界定

的士司機陳輝旺的死因與警方的拘捕行動之間的關聯,是整個案件的核心。警員林偉榮的證供描述了一種意外「掂到」的情況,並非蓄意箍頸,且聲稱事主當下無明顯傷勢。 然而,死者家屬和長女的證供則指向了嚴重的頸部傷勢以及身體其他部位的傷痕,並質疑警方使用武力的必要性和適當性。 這種「羅生門」式的敘述差異,使得事實的真相變得撲朔迷離。死因庭的任務,正是透過傳召證人、審視證據,嘗試還原事發經過,並裁定死者的確切死因。

執法程序與指引的檢視

案件研訊過程中,警方在處理像陳輝旺這樣有反抗行為的被捕人士時所採用的方法也受到了檢視。警長羅偉民曾提及《警察程序手冊》中應付頑強對抗人士可使用的「強硬拘押控制方法」,如震擊、膝撞等,並同意當日情況可被界定為頑強對抗。 然而,對於具體的搬抬方式,尤其是在被捕人已被鎖上手銬的情況下如何安全有效地控制和押送,似乎成為討論的重點。警員馬振康供稱當時沒時間反應,是憑常識和經驗處理。 陪審團在第一次死因研訊中曾提出四個建議,包括培訓警員搬抬被捕人士上警車的技巧,也反映了這方面的關注。

遲誤送院的疑慮

警長羅偉民在庭上承認,在警車上發現陳輝旺額頭有新傷勢後,延遲了約15分鐘才安排他上救護車。 雖然他解釋當時正在處理其他事務,且認為事主「需要睇醫生,但唔係直接對佢有生命危險」,毋須即時送院,但他同時也承認自己沒有醫學訓練,是憑目測判斷。 這段延遲是否對事主的最終狀況產生影響,也可能成為死因庭考量的因素。陪審團在第一次研訊中也曾建議,如果在拘捕過程中警員意識到有機會傷及被捕人,應盡快通知醫護人員並告知可能受傷的部位。

錄影證據的重要性與爭議

在釐清事實真相的過程中,現場的閉路電視片段無疑是極為重要的證據。死者長女曾提到警方拒絕提供案發當晚的閉路電視片段。 雖然報道中提及死因研訊主任指片段顯示林偉榮以箍頸方式抬陳輝旺上警車,但警員對片段的解讀可能存在不同。 錄影資料的完整性、清晰度以及各方對其內容的解讀,都將深刻影響死因庭的裁決。陪審團在第一次研訊中建議在警車內部安裝具錄音功能的閉路電視,也印證了視聽記錄在類此事件中的關鍵作用。

死因研訊的意義與挑戰

的士司機陳輝旺的死因研訊,不僅僅是為了確定一個人的死亡原因,更是對執法行為的一次公開檢視。尤其在涉及警方與市民互動並導致嚴重後果的案件中,死因庭的研訊程序承載著尋求真相、釐清責任、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的重要社會功能。然而,這類研訊往往過程漫長,牽涉多方證供和專業判斷,對於死者家屬而言更是 emotionally taxing 的過程。家屬希望透過研訊討回公道的心情,也反映了公眾對於執法公正和透明的期盼。

總結而言,的士司機陳輝旺的死亡個案是一宗複雜且令人痛心的事件。警員關於「單手環抱事主,遇掙扎才『掂』到頸」的說法,只是案件複雜拼圖中的一塊。死因庭需要綜合考慮包括警員證供、家屬證供、醫療報告、現場證據(如閉路電視片段)等多方面的資訊,才能盡力還原事實真相,並就死因作出裁斷。這宗案件的持續研訊,無疑提醒著社會各界關注執法過程中的武力使用規範、透明度以及對被捕人士權利的保障,也凸顯了獨立公正的司法程序在處理涉及公權力行為爭議時的重要性。 無論最終裁決如何,這宗案件已經引發了深刻的反思,並可能對未來的執法實踐和相關法律指引產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