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及評核局(考評局)近期公布了更新後的自修生報考香港中學文憑考試(DSE)規則,特別針對修讀非DSE課程的考生,要求其必須獲得認可學校的認證。此舉旨在加強對報考資格的核實,應對近年來顯著增加的自修生申請個案,尤其是在「考試移民」議題引起關注的背景下。
背景:自修生人數攀升與審核挑戰
近年來,DSE考試的自修生人數呈現上升趨勢。據考評局公布,今年文憑試的特殊報考申請宗數大幅增加,已超過2,700宗,較去年約1,400宗增長近一倍。其中,涉及非DSE課程資歷的申請個案眾多,引發了對報考資格審核機制的關注。 更有甚者,去年曾有內地教育機構因學生被拒絕以自修生身份報考DSE而提出司法覆核,儘管該覆核最終被撤回,但事件凸顯了審核標準的清晰度與嚴謹性問題。
考評局表示,修訂規則是為了加強核實審批程序,提升處理申請的效率,並應對日益增長的特殊申請個案,特別是涉及非DSE資歷的申請。
新報考規則的關鍵修訂
新的報考規則主要針對兩類考生,並對其提出更明確的要求:
1. 直接報考資格維持不變,但需書面申請
符合以下兩項條件的考生,仍可直接以自修生身份報考DSE:
- 曾應考文憑試。
- 以考試年份的1月1日計算,已年滿19歲。
然而,所有擬以自修生身份報考者,在新規則下均須在截止報名前向考評局秘書長書面提出申請,並保留考評局要求額外文件、證明或資料的權利。
2. 修讀非DSE課程者須獲學校認證
這是本次規則更新中最關鍵的變動。對於那些並非修讀DSE課程,但聲稱在考試前一年已修畢或正修讀被考評局視為等同中六課程的考生,現在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 由就讀學校提供修讀證明文件。
- 提供文件證明該校已獲得官方部門的認可,確認其開辦高中程度的課程。
此項修訂旨在確保報考自修生的學術背景具有一定的規範性和可追溯性,以防止潛在的濫用情況。
3. 曾應考相等公開考試者的申請要求
對於聲稱曾應考其他相等於DSE的公開考試的申請人,考評局同樣加強了核實要求。除了證明其在該考試中達到適當的水平外,現在更需要提供由就讀學校或相關考試機構的文件,以證明該人已考取相等於DSE的公開考試成績。
教育界觀點與潛在疑慮
有教育界議員指出,此次修訂很可能是為了應對非本地自修生人數的「暴增」。 雖然新規則加強了對申請人的資格審核,但亦有議員認為,現行的修訂未能完全釐清一個核心爭議點,即DSE是否接受來自境外補習學校的學生作為自修生報考。 這意味著,對於一些在海外或內地接受補習教育的學生,其報考資格的判斷仍可能存在模糊空間,有待考評局進一步澄清。
此外,考評局將推出網上平台,供申請人提交資料及證明文件,此舉有助於提高審批效率,並使整個申請流程更加透明化。
未來展望與影響
考評局此次更新的自修生報考規則,標誌著對DSE考試報考資格審核的進一步規範化與嚴謹化。面對日益增長的報考人數和複雜的申請情況,這些措施旨在維護考試的公平性與認受性。對於有意以自修生身份報考DSE的學生而言,務必仔細閱讀並遵循最新的規則及所需文件要求,確保申請順利。同時,教育界對於規則的細節和執行情況的後續關注,也將是影響未來DSE自修生報考生態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