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套香港園區:制定數據安全條例,保障創新發展

隨著數字經濟的迅速發展,數據安全成為各界高度關注的焦點。特別是在深港合作日益緊密的背景下,河套香港園區作為兩地科技創新與產業融合的重要平台,其跨境數據流動和管理問題尤為突出。近日,立法會選委界議員陳曼琪提出建議,呼籲制定專門針對河套香港園區的數據安全條例,以確保跨境數據流通既安全又規範,有效應對現有法律框架不足帶來的挑戰。

陳曼琪指出,目前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涉及大量跨境數據基礎設施互通,但面臨結構性挑戰與系統性風險,其中最重要的是防範敏感數據被竊取[1]。她強調現行《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在跨境治理方面存在薄弱環節且已過時,相較於歐盟及內地更嚴謹的法規顯得不足。此外,由於內地與香港法律體系、適用法律及合同規定不同,也導致跨境訴訟、仲裁和調解困難,使得數據使用缺乏明確且公平的規範[1]。

針對這些問題,她建議採用「港資港法」及「港資港仲裁」模式,即由香港自行制定並適用於河套園區內部以及深圳相應園區的一整套法律和仲裁機制,以保障雙方企業在跨境運作中的合法權益,同時促進便利、安全且合規的數據流動[1]。這一建議不僅有助於填補目前監管空白,更能提升投資者信心,加快北部都會核心區尤其是河套園區科技創新的步伐。此舉亦可視為香港在維護自身法律體系獨特性的同時,積極探索跨境合作新模式的重要嘗試。透過「港資港法」,香港能夠在河套園區內維持其普通法制度的優勢,為吸引國際投資及人才提供更具吸引力的環境。

從政府層面來看,《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香港園區發展綱要》已明確提出推動符合國家相關法規前提下擴大科研等領域內地科研數據向香港開放,同時探索兩地共享科研平台及研發互認制度,以建立安全可靠、便捷高效的跨境數據管理機制[2][4]。這些舉措將使香港成為連接國際與內地市場的重要「國際數據港」,充分利用本身在金融服務、法律制度上的優勢打造獨特競爭力。發展綱要的提出,不僅為河套園區的未來發展描繪了藍圖,也為香港在國家科技創新戰略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奠定了基礎。

此外,在實務操作層面,政府也積極推進包括「新一代政府雲端基礎設施」、「大數據分析平台」、「共用區塊鏈平台」等多項先進技術基建,以支援各局部門間非個人敏感信息共享和智能化服務開展[2]。此類配套設施不僅提升了公共服務效率,也為企業提供了穩定可靠的信息環境,有利於吸引更多高端人才和技術企業落戶河套園區,加速形成良好的生態圈。這些技術基建的投入,顯示了政府對於推動數字化轉型和智慧城市建設的決心,也為企業在河套園區的創新活動提供了堅實的基礎。

然而,要真正實現上述目標並保障長遠可持續發展,不僅需要完善具體立法,更需加強兩地監管協調與執行力度。例如如何平衡保護個人私隱與促進商業創新的需求?如何處理因司法管轄權差異而產生糾紛?這些都是未來政策制定者必須深入考慮的重要課題。此外,在人工智能、大資料等前沿領域快速演變的大背景下,不斷更新完善相關標準亦不可忽視[3][4]。特別是在數據跨境流動方面,如何確保數據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合規性,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監管體系和技術保障措施。

總結而言,陳曼琪提出為河套香港園區制定專門《數據安全條例》並配合「港資港法」及仲裁機制,是回應當前複雜多變跨境環境中保障敏感信息安全、防止風險擴散的重要舉措。不僅能夠彌補現有監管漏洞,也將促使深港兩地在科技創新合作上邁出更堅實的一步。同時,此舉亦彰顯了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兼具先進法律體系優勢,在推動粵港澳大灣区協同發展中的關鍵角色。未來期待透過完善立法、加強技術支持以及深化雙方協作,共同打造一個更加安全、高效且充滿活力的新型智慧產業集聚基地。制定專門的數據安全條例,不僅是為了保障數據安全,更是為了提升香港在數字經濟時代的競爭力,為香港的經濟發展注入新的動力。

資料來源:

[1] www.singtaousa.com

[2] www.digitalpolicy.gov.hk

[3] www.hkcd.com.hk

[4] www.itib.gov.hk

[5] www.singtao.ca

Powered By YOHO 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