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去年21人因表現不佳無增薪 25人因嚴重違規遭免職
近年來,香港公務員隊伍的紀律問題備受關注。公務員作為社會的骨幹力量,其行為操守直接影響政府的公信力與效率。從近年來的數據顯示,公務員因干犯不當行為而受到紀律處分的情況並非罕見,甚至有公務員因嚴重違規而被免職。本文將深入探討香港公務員紀律問題的現狀,分析其成因,並探討未來優化紀律機制的方向,以期提升公務員隊伍的整體素質和公眾對政府的信任度。
過去五年,香港公務員因干犯嚴重行為不當而受到處分的人數持續上升。根據統計,在2019/20至2023/24財政年度,共有超過3000名公務員因干犯不當行為而受到紀律處分,其中214人被免職。僅在2023/24財政年度,就有38名公務員被免職,而2024年首季已處理21宗個案。值得注意的是,因工作表現欠佳而不獲增薪的公務員人數也在增加,2024年有21人,較2023年的12人增加了9人。這些數據反映出公務員隊伍中存在一定程度的紀律問題,需要引起高度重視。
公務員紀律問題的成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社會價值觀的轉變對公務員的行為操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現代社會,公務員不僅要廉潔奉公,還要具備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專業素養。然而,部分公務員可能未能及時適應社會的變化,導致其行為與社會期望產生偏差。另一方面,公務員紀律機制的完善程度也存在一定的不足。現行的紀律機制在處理不當行為時,可能存在程序繁瑣、效率低下等問題,導致一些違規行為未能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此外,公務員的培訓和教育也需要進一步加強,以提升其道德意識和法律素養。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第451(1)條,公務員的工作表現,包括品行、態度及效率,必須令人滿意,才能獲得增薪,這也反映了對公務員行為規範的重視。
為有效解決公務員紀律問題,需要從多個方面入手,優化紀律機制。首先,應加強公務員的培訓和教育,提升其道德意識和法律素養。通過定期的培訓課程和案例分析,幫助公務員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規和行為準則,增強其拒絕誘惑和違規行為的能力。其次,應簡化紀律程序,提高處理效率。可以引入新的技術手段,例如人工智能和數據分析,加快對違規行為的調查和處理速度。同時,應加強紀律委員會的權力,使其能夠獨立公正地審理紀律案件。此外,還應建立完善的監督機制,加強對公務員行為的監控和監督,及時發現和糾正違規行為。嚴厲譴責通常會令有關人員在三至五年內不得晉升或獲委任,這也體現了對嚴重違規行為的震懾作用。
總而言之,香港公務員紀律問題是一個複雜而嚴峻的挑戰。解決這一問題需要政府、公務員和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通過優化紀律機制、加強培訓教育和完善監督機制,可以有效提升公務員隊伍的整體素質和公眾對政府的信任度。未來,應持續關注公務員紀律問題的發展趨勢,及時調整和完善相關政策和措施,確保公務員隊伍始終保持廉潔、高效和專業的形象,為香港的繁榮穩定做出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