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賢防治法」提交韓國國會 國際關注

近期,韓國演藝圈爆發的事件引發了社會對未成年人保護的廣泛關注,並進而推動了新的立法進程。因演員金秀賢與金賽綸之間的爭議,韓國國會請願網站上出現了名為「金秀賢防治法」的請願,旨在提高未成年人的性自主決定權年齡,以期更有效地保護未成年人免受侵害。目前,該請願已正式提交至韓國國會相關委員會審議。

「金秀賢防治法」的提出,源於金秀賢與金賽綸之間的事件。事件曝光後,金賽綸的家屬指控金秀賢存在不當行為,並提出索賠。金秀賢方面則堅決否認,並就事件發布了正式聲明。然而,這起事件的核心問題並非單純的藝人糾紛,而是凸顯了韓國法律在未成年人保護方面的漏洞。現行法律規定,13周歲以上16周歲以下的兒童,其性自主決定權受到限制,但對於16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保護力度相對較弱。請願者認為,在社會發展和價值觀轉變的背景下,現行法律已無法充分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因此,「金秀賢防治法」的核心訴求是將未成年人的性自主決定權年齡從16周歲提高到19周歲。這意味著,即使是16周歲至19周歲的未成年人,在涉及性關係的決策時,也需要得到法定監護人的同意或指導。請願者認為,這樣做可以有效地防止成年人利用未成年人的法律漏洞,對其進行性侵害或剝削。截至4月9日,該請願已獲得超過5.4萬人支持,並在短時間內提前達到了基準同意人數,充分體現了社會大眾對未成年人保護的強烈訴求。據報導,4月9日中午,連署人數已完成100%,正式提交韓國國會。

除了提高性自主決定權年齡外,「金秀賢防治法」也引發了關於未成年人保護更廣泛的討論。一些專家認為,單純提高年齡限制並不能完全解決問題,還需要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性教育,提高他們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同時,社會各界也應共同努力,營造一個安全、健康的成長環境,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的關愛和支持。此外,對於性侵害行為的懲罰力度也應進一步加強,以起到震懾作用。金秀賢事件的相關聲明與反駁,也突顯了事件的複雜性,以及在法律框架下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的必要性。

「金秀賢防治法」的提出和推動,是韓國社會對未成年人保護問題的一次深刻反思。雖然立法進程仍存在諸多挑戰和爭議,但這項倡議的意義遠不止於解決個別事件,它代表著社會對未成年人權益的重視,以及對更完善法律體系的期待。未來,韓國國會將對該請願進行審議,並可能根據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對相關法律進行修改和完善。這不僅將為韓國未成年人提供更全面的保護,也將為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立法提供參考和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