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這場發生在2012年國慶日的悲劇,奪去了39條寶貴的生命,留下了無數破碎的家庭。十多年過去,這場海難的陰霾仍未散去,特別是關於「南丫四號」客船結構是否存在問題的爭議,始終是公眾關注的焦點。近期,在死因研訊中,建造涉事船隻的財利船廠董事羅愕瑩推翻了其在2013年獨立調查委員會上的部分證詞,再次將「消失的水密門」問題推到風口浪尖。
歷史的回聲:未曾安裝的水密門
南丫海難發生後,各方調查均指向一個關鍵問題:「南丫四號」為何會如此迅速沉沒?其中一個重要因素,被認為是船尾舵機房與油箱房之間「消失的水密門」。按照當年的建造標書及圖則,這兩個船艙之間應設有水密門,以確保在其中一艙入水時,海水不會迅速湧入另一艙,從而維持船隻的浮力,爭取更多逃生時間。然而,事實是這扇水密門並不存在。
2013年的「推論」與今日的「記得」
時間回到2013年獨立調查委員會的研訊,財利船廠董事羅愕瑩當時被問及水密門的問題時,表示只能根據艙壁沒有裝門的裝置來「推論」沒有安裝水密門,其說法聽起來似乎對建造過程沒有完全確切的記憶。 然而,在近日的死因研訊中,羅愕瑩的證詞卻出現了轉變。 他供稱,早在1994年委託外判公司繪製「南丫四號」圖則的設計階段,就已經與外判公司商討並決定不在此處安裝水密門。 理由是如果將船尾舵機房與油箱房設計為兩個獨立的水密艙,可能會導致最尾的舵機房長度不符合當時海事處的規例,為了避免抵觸法例,因此決定將兩個艙打通,毋須安裝水密門。
對於為何今日的說法與2013年不同,羅愕瑩解釋稱,當年作證時「南丫四號」已建造十多年,他對建造過程記得不太清楚,而是事後才回想起來當時改動過設計。
設計的考量與標書的要求
羅愕瑩在死因研訊中進一步闡述,南丫四號的設計是參考了財利船廠建造的另一艘客輪「東區一號」。 然而,「南丫四號」是在香港水域行駛的船隻,需要符合當時海事處「船總長度一成」的規例,這導致「南丫四號」由原先「兩艙進水不沉」的設計原則改為「一艙進水不沉」,因此無需安裝水密門。
然而,研訊主任及死難者家屬代表律師質疑,財利與港燈之間的標書明確列明南丫四號應有六個水密艙和五個水密艙壁。 更改設計沒有按照標書要求書面通知港燈,亦沒有向任何財利職員透露。 儘管羅愕瑩聲稱標書中有「generally follow(大致依從)」的字眼,認為有所更改不足為奇,並且如果港燈有認真審閱圖則理應會發現,但這種解釋並未能完全釋除疑慮。
圖則的矛盾與責任的歸屬
庭上亦揭示了關於水密門的圖則存在矛盾之處。部分圖則顯示舵機房與油箱房之間有通道,而另一部分圖則卻標示此處應為水密艙壁(WT BHD),甚至是水密門(watertight)。 羅愕瑩對此解釋稱,繪圖公司「Naval-Consult」起初設計時是以五個水密艙為基礎進行初步穩性計算,但後來財利時任繪圖員卻以六個艙為基礎計算,並向海事處提交了錯誤的數據。 羅愕瑩的胞弟、同為財利船廠董事的羅衍瑩早前作證時曾認為圖則上的「WT」標記不一定代表水密(water tight),亦可代表風雨密(weather tight),但他其後同意甲板下的部件應採用水密規格。
此外,研訊中也提及,建造船殼的內地梧州船廠曾去信通知財利,船殼運抵香港後須由財利負責切出開口並加裝水密門。 羅衍瑩對此表示他沒有監督相關工程,認為工人應按圖則施工,但圖則並沒有標明要安裝水密門,因此財利沒有進行購買和安裝水密門的步驟。 他甚至認為梧州船廠可能錯誤理解了圖則,而財利的工程師可能在沒有翻查圖則的情況下也產生了誤解。 羅愕瑩則認為水密裝置與梧州船廠無關,是在船隻運抵香港後由財利安裝。
這些相互矛盾的說法和對圖則的不同解讀,使得水密門「消失」的責任歸屬變得更加複雜。警方在2015年的調查報告中亦曾指出,關於水密門的圖則、設計及驗船存在多番矛盾,多個環節連番出錯。 報告更引述專家意見,認為如果船上按圖則安裝了水密門,「南丫四號」在撞擊後可以漂浮更長時間,甚至可能不會下沉。
記憶的模糊與責任的承擔
羅愕瑩推翻2013年證詞的舉動,無疑為南丫海難的死因研訊帶來新的波瀾。他將當年證詞與現時說法之間的差異歸咎於時間久遠記憶模糊,事後才回想起設計更改的細節。 然而,這場研訊的目的是釐清海難的真相,為逝者討回公道。涉及船隻結構如此重要的改動,而且可能與事故的嚴重性息息相關,僅僅以記憶模糊來解釋,或許難以完全令人信服。
死因研訊仍在進行中,財利船廠的其他董事及相關人員也將陸續出庭作證。 希望透過進一步的證據和證詞,能夠更清晰地還原「南丫四號」建造過程中關於水密門決定的始末,以及各方在其中扮演的角色和應負的責任。這不僅是對逝者的尊重,也是對公共安全的一次深刻檢視。
沉重的反思:安全與規範
南丫海難是一面鏡子,映照出當時在船舶設計、建造、監管及驗船等多個環節可能存在的漏洞。水密門的「消失」並非孤立事件,它牽涉到設計變更的溝通、標書條款的執行、圖則的準確性、以及驗船程序的嚴謹性。羅愕瑩此次推翻證詞,再次提醒我們在追求效率和便利的同時,絕不能犧牲最基本的安全標準。
船廠在建造過程中對標書要求的更改,是否嚴格遵循了與船東協商並書面通知的程序? 外判設計公司的圖則繪製是否存在問題? 船廠內部對於圖則的審核和施工的監督是否到位? 海事處在驗船過程中是否嚴謹地對照圖則,確保船隻符合安全規範? 這些問題在海難發生後已被廣泛討論,而此次研訊中披露的更多細節,再次突顯了追究責任和完善制度的重要性。
邁向未來:記取教訓,確保安全
南丫海難的教訓是沉重的,但也為我們提供了改進的契機。通過深入的死因研訊,揭示事故發生的每一個環節,找出其中的人為疏忽和制度缺陷,是避免悲劇重演的關鍵。無論最終的法律責任如何判定,這次研訊都應促使業界和監管部門更加重視船舶安全,嚴格遵守相關法規和標準,確保每一艘航行在海上的船隻都能夠安全可靠地將乘客送達目的地。只有記取教訓,不斷完善安全體系,才能讓那些在海難中逝去的生命不再被遺忘,也才能為未來的水上交通構築一道更為堅固的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