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申訴專員公署網站調整,大量過往的調查報告「消失」,引發社會廣泛關注與討論。這項變動不僅讓公眾查閱歷史資料變得困難,更觸動了關於政府資訊透明度與公眾知情權的敏感神經。針對此爭議,行政長官李家超亦作出了回應,認為公署會盡責處理社會意見。
網站的「瘦身」與資訊的「隱藏」
申訴專員公署作為獨立法定機構,肩負著監察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行政失當的重任,其發布的調查報告是公眾了解政府運作、監督施政的重要途徑。然而,公署網站近期進行了更新,被發現大量2023年4月之前的調查報告、新聞稿、年報等內容已被移除,就連過去詳列市民投訴個案的「《公開資料守則》個案」欄目也消失無蹤。 網站上目前主要保留的是最近三個年度的報告資料。
這一調整引發了多方批評。有聲音認為,此舉大幅降低了資訊的可用性,讓公眾及研究人員難以追溯過往的調查個案和建議,影響對政府施政的長期監督。 過往的報告不僅記錄了政府曾經存在的不足,也反映了公署在推動改善方面所做的努力,這些都是重要的公共資產和歷史紀錄。 將這些資料「收起來」,無疑是與申訴署提倡的公開透明原則背道而馳。
公署的解釋與社會的質疑
面對各界的質疑,申訴專員公署發布新聞稿解釋,指網站內容會不時檢視及更新,目的是確保資訊「準確合時」,方便公眾瀏覽及搜尋最新和最相關的內容。 署方表示,考慮到過往向政府部門及相關公營機構提出的建議,大多數會在約兩年內獲得落實,因此2023年4月之前發布的調查報告可能已「不合時宜,甚或對公眾有所誤導」,故經詳細檢視後決定只保留最近三個年度的報告。 此外,公署強調所有相關調查報告和檔案均有長期保存,並未銷毀,公眾如有需要,可透過填寫申請表格、電郵或書面方式申請查閱網站以外可提供的資料,申請將根據《申訴專員條例》處理,但需等候10個工作天親身前往公署查閱。
然而,公署的解釋並未完全釋除疑慮。前政府檔案處處長朱福強認為公署的說法牽強,反問公署是否肯定政府已解決全部2023年4月前的報告建議,並舉例指出公署在2014年報告中曾建議政府盡快設立檔案法,至今仍未立法。 這顯示「兩年內落實」的說法並非全部屬實,且即便建議已落實,舊報告作為歷史記錄仍有其價值。 批評意見認為,這種「一刀切」的做法並不合理,特別是在香港尚未設立檔案法、查閱及檔案權利缺乏法律保障的情況下,政府更容易將檔案封存,令公眾無可奈何。
行政長官的回應:相信公署會盡責處理
行政長官李家超在出席行政會議前回應事件時表示,申訴專員公署是根據《申訴專員條例》獨立運作的法定機構,並非政府僱員,政府不會參與其運作。 他已留意到公署就事件發出的新聞公布,解釋移除部分資料的原因,並表明資料已全部保存下來,且提供渠道供市民索取。 李家超表示,相信申訴專員公署會做好《申訴專員條例》下的工作和責任,處理好社會的意見。
李家超的回應強調了申訴公署的獨立性,並表明政府不會干預其運作。然而,這種「相信」公署會處理好社會意見的說法,是否能真正化解公眾對資訊透明度的憂慮,仍有待觀察。公眾更期望看到的是實際行動,確保重要公共資訊的易得性,而非僅僅是官方的表態。
透明度與問責性的重要性
這次申訴公署網站移除舊報告事件,再次凸顯了政府資訊透明度與問責性的重要性。一個開放且資訊易於獲取的政府,更能贏得公眾的信任。申訴公署作為監督政府的機構,其自身的透明度更是至關重要,應當成為其他部門的表率。
過往的調查報告不僅是歷史記錄,更是未來研究、檢討政策、提升政府效能的寶貴資料。簡單地以「不合時宜」為由移除,並要求公眾透過繁瑣的程序申請查閱,無疑是增加了公眾獲取資訊的成本,損害了公眾的知情權。這種做法也容易讓人聯想到近年來政府網站下架資訊的趨勢,引發對資訊「被消失」的擔憂。
未來的路:如何重建信任與提升透明
要重建公眾對政府資訊透明度的信任,申訴公署及其他政府部門需要重新審視資訊公開的原則。如果過往的調查報告確實有需要更新或補充資訊的地方,應當在報告中加以註明或提供相關的後續資料,而非直接移除。同時,建立一個全面且易於檢索的數字檔案庫,讓公眾能夠便捷地查閱歷史資料,應是邁向「智慧政府」的重要一步。
李家超行政長官對公署的信任,應當建立在公署能夠積極回應社會訴求、以實際行動體現公開透明原則的基礎上。申訴公署應認真聆聽各界意見,重新評估網站資訊的發布策略,確保公眾能夠方便快捷地獲取所有具公共價值的資訊。唯有如此,才能真正贏得公眾的信任,並有效發揮申訴公署應有的監察作用。
總而言之,申訴公署網站移除舊報告事件是一面鏡子,折射出社會對政府資訊透明度的深切關注。政府及相關機構應從中汲取教訓,以更積極開放的態度處理公共資訊,確保公眾的知情權得到充分保障,這對於建立一個負責任、有擔當的政府至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