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女職員病假448天遭索賠44萬,涉案翁恐破產

一場街頭的微末衝突,竟如漣漪般擴散,最終拍打在一個年屆六旬的退休長者身上,激起高達44萬元的索償波濤,讓他面臨破產的絕境。這宗食環署女職員長達448天病假後引發的索償事件,不僅僅是數字上的冰冷追討,更是一幅映照公務員體系、法律程序、乃至社會人性與體恤的複雜畫卷。

事發六年前,在元朗街頭,一位67歲的陳伯(化名)因一時衝動,亂丟煙蒂後與上前票控的食環署女助理小販管理主任發生推撞。這場本應迅速落幕的執法行動,卻意外地開啟了長達多年的連串風波。當時,女職員報稱肩膊擦傷並被原子筆刮傷手部,而陳伯則因普通襲擊罪被判罰款3500元及緩刑12個月。陳伯以為,這件「小事」至此已告一段落。

誰料,這場「小事」的餘波超乎想像。受傷的女職員竟因此請了長達448天的病假,期間斷斷續續,涵蓋全薪及補償病假。四年後,食環署突然向陳伯發信,追討因該員工缺勤所造成的損失,金額高達443,824.51元。這筆巨額索償,對於僅靠政府「生果金」及少量積蓄度日的陳伯而言,無異於晴天霹靂。他坦言,若要賠償這筆錢,他將會破產。

消失的448天:病假背後的問號

448天,約莫一年零三個月,這段漫長的病假引發了外界的廣泛關注與討論。根據報道,女職員事發後報稱手部被刮傷及胸痛、手臂痛,經驗傷後證實沒有流血或明顯骨折。儘管傷勢表面看似不重,但最終導致了如此長時間的缺勤,其背後的原因複雜且引人深思。

有觀點質疑,這是否涉及濫用病假的情況?公務員享有較為優厚的病假福利,工傷病假甚至可以享有全薪。然而,如此長時間的病假,特別是在刑事案件判決後四年才提出索償,難免讓人產生疑問。部門在批出病假時,是否有足夠的機制進行審核與監管?如果傷勢並非嚴重到需要長期休養,那麼這段長時間的缺勤是源於生理創傷,還是心理影響,或是其他原因?

根據公務員事務局的回應,政府對於公務員病假有嚴謹的管理機制,連續超過91天非工傷病假者,部門會召開醫事委員會進行獨立評估。然而,在這宗個案中,女職員的病假是斷斷續續,這是否意味著避開了持續性病假的審核機制?儘管當局強調濫用病假個案不多,且有監管措施,但單一個案的極端情況,足以讓公眾重新審視現行制度的有效性與公平性。

索償的計算與爭議

食環署向陳伯追討的44萬餘元,據悉包含了220天全薪病假及25萬元的補償賠償。索償的基礎是部門因員工缺勤而產生的損失,例如需要安排替補人員、影響工作效率等。然而,這筆龐大金額的計算方式,以及是否完全歸咎於陳伯當年的推撞行為,存在巨大的爭議空間。

陳伯的女兒對索賠金額表示不合理,也不理解為何病假如此長。這反映了公眾對於政府部門在追討損失時的標準和透明度的疑慮。儘管法律上,侵權行為導致損失,侵權者可能需要承擔賠償責任,但賠償金額應與實際損失相符,且需要證明損失與侵權行為之間存在直接因果關係。女職員的長期病假,是否完全且直接源於當年的推撞,還是有其他複合因素?這都需要在法律程序中得到釐清。

對陳伯而言,這筆索償金額不僅遠超他的負擔能力,更可能摧毀他晚年的安穩生活。他表示,現時的儲蓄僅夠支付這筆款項,一旦賠償,便會宣告破產。破產對一個年邁的退休人士來說,不僅意味著經濟上的困境,更可能帶來心理上的巨大壓力與尊嚴的打擊。他的太太甚至因此需要再次外出工作賺錢,整個家庭都籠罩在索償的陰影下。

體制下的個體困境

這宗事件也凸顯了體制運作與個體困境之間的張力。一方面,政府部門作為機構,有責任保障員工的權益,並在員工因工受傷時追討損失。另一方面,當索償對象是像陳伯這樣資源有限的長者時,體制的力量是否顯得過於強大,缺乏足夠的人性化考量?

陳伯在六年前的行為固然有錯,也已接受了刑事懲罰。然而,時隔四年後突然面臨巨額民事索償,並且這筆索償與一次輕微肢體衝突後的漫長病假掛鈎,難免讓人感到追討的比例是否恰當。立法會議員霍啟剛已介入協助陳伯,並去函律政司爭取撤銷索償,這也反映了社會對於此事的關注和對陳伯遭遇的同情。如何在維護公眾利益和部門運作效率的同時,不至於將個體,特別是弱勢群體,推向絕境,是值得深思的問題。

此事件也觸及了公務員病假管理的敏感議題。雖然公務員隊伍中絕大多數人恪盡職守,但個別冗長病假的情況,若未能向公眾清晰解釋其合理性,容易引發「鐵飯碗」缺乏問責、甚至被濫用的觀感。公務員事務局強調的監管機制,需要在實際操作中更具透明度和公信力,以釋除公眾疑慮。

法律程序的冰冷與溫情

事件已進入法律程序,這意味著最終的責任和賠償金額將由法庭裁決。法律程序是解決爭議的途徑,它依賴證據和法理,過程相對冰冷和嚴謹。法庭需要判斷女職員的傷勢是否確實導致了長達448天的病假,索償金額的計算是否合理,以及陳伯的行為與損失之間的因果關係。

然而,法律之外,是否應有更多的人性考量?對於陳伯這樣的長者,其經濟狀況和承擔能力是客觀存在的現實。即使法律判定他需要承擔部分或全部責任,強制執行導致其破產,對整個社會而言,又是否是最佳的結果?這不僅是一個法律問題,更是一個社會倫理和公共政策的問題。政府部門在追討損失時,除了依法行事,是否也應考慮對方的實際情況,尋求更為平衡和具同情心的解決方案?例如,是否可以考慮分期付款、減免部分金額,或者通過其他社會支援途徑來緩解其困境?

回望與前瞻

這宗食環署女職員448天病假引發的44萬元索償事件,是一面多稜鏡,折射出公務員管理、法律追討、社會保障以及個體責任等諸多層面的複雜性。它提醒我們,即使是看似微小的衝突,也可能產生意想不到的深遠後果。

對於公務員體系而言,如何在保障員工權益的同時,確保病假制度不被濫用,提升公眾信任,是持續的課題。對於法律程序而言,如何在追求公平正義的同時,兼顧社會的溫度和對弱勢群體的關懷,是永恆的挑戰。而對於社會中的每一個個體,則提醒我們,在與他人發生衝突時,即使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也應謹慎處理,避免因一時衝動而付出沉重的代價。

陳伯的困境令人同情,他的遭遇也應促使我們思考,一個成熟的社會應如何在法律框架內,找到平衡點,既維護規則與秩序,又不至於讓個別無力承擔者被壓垮。這不僅關乎陳伯一人的命運,更關乎我們社會的價值觀和人情味。這場由煙蒂引發的索償風波,或許能成為一個契機,促使相關方面對現有制度進行更深入的反思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