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命案的羅生門:從證詞看運送方式與頸椎移位
引人入勝的開端:迷霧中的真相
一起的士司機死亡案件,因其死因涉及頸椎移位,以及證人提到司機在被捕時「躺地不合作」並需要「多警合力抬上車」的情節,使得這宗事件蒙上一層迷霧。究竟是何種原因導致司機頸椎移位?在被逮捕的過程中,警方的處理方式是否得當?證人的證詞又為我們揭示了當時怎樣的現場狀況?這不僅僅是一宗單純的交通或治安事件,更牽涉到執法過程中的武力使用、人權保障以及對生命尊嚴的重視。本文將深入分析相關證詞和已知事實,試圖撥開雲霧,探討這宗令人關注的死亡案件。
事件回顧:爭執、逮捕與悲劇
根據報導,這宗事件發生在2012年11月11日晚上,一名六旬的士司機陳輝旺在西隧收費亭因車資問題與乘客發生爭執。 爭執期間,有警員接報到場處理,並對陳輝旺進行拘捕。 然而,在被押上警車的過程中,陳輝旺疑遭警員不當對待,隨後出現頸椎移位,導致全身癱瘓,並於一個月後不幸離世。 死因庭針對此案展開研訊,旨在釐清死亡的真正原因及相關情況。
證人的視角:現場的掙扎與不合作
在死因庭研訊中,一位關鍵證人是西隧的高級交通助理劉國強。 他憶述,事發時他被派往現場處理陳輝旺與乘客的爭執,聽到陳輝旺指男乘客沒有付款,兩人抱在一起互相拉扯。 劉國強曾要求陳輝旺放手,但雙方持續拉扯,甚至將他一同拉倒在地。 劉國強表示,從他的角度來看,沒有看到陳輝旺和乘客之間有互相攻擊。
劉國強進一步描述,當警車到達後,他留意到陳輝旺似乎不太配合警員的要求。 他聽到警察在盤問陳輝旺,並要求他配合,否則會控告他阻差辦公,但陳輝旺沒有回應,只是「口噏噏,發牢騷,好忟憎」。 隨後,劉國強看到陳輝旺大字形躺在地上,背向地,腳擘大,臉向天,「好似唔想俾人郁佢咁」,顯然是不願配合。 他見到多名警員合力將陳輝旺抬起並抬上警車。 這一證詞描繪了陳輝旺在被捕時的掙扎與不合作姿態,以及警方在這種情況下採取的行動。
運送方式的爭議:是必要措施還是過當武力?
證人指出陳輝旺「躺地不合作」,需要「多警合力抬上車」,這引發了對警方當時運送方式的質疑。在面對一個不合作甚至可能情緒激動的被捕人時,執法人員需要採取適當的武力以確保現場秩序和自身安全,並將被捕人帶離現場。然而,「抬」這種方式是否會對被捕人的身體造成額外的風險,尤其是在其可能因情緒或肢體僵硬而無法配合的情況下,值得深思。
根據報導,陳輝旺在被送往醫院後被證實頸椎移位,導致全身癱瘓。 骨科專家在死因庭上表示,根據他的專業意見,是警員導致了陳輝旺的脊椎受傷。 該專家指出,警員在試圖將陳輝旺拉上警車時,曾用手臂環繞其頸部並將其從地上抬起,同時將其轉動90度,這種動作足以導致嚴重的脊椎損傷。 雖然涉事警員承認使用了不合法的武力,但辯稱是因陳輝旺劇烈掙扎所致。
這兩種說法構成了鮮明的對比。一方面,證人描述了陳輝旺的不合作,似乎為警方採取更強硬的手段提供了一些背景;另一方面,醫學專家的證詞和陳輝旺的傷勢強烈指向警方的行為與其頸椎移位之間存在關聯。在這種情況下,釐清警方在抬高和搬運陳輝旺的過程中,具體採用了何種手法,以及這些手法是否符合當時情況下最低限度使用武力的原則,成為關鍵。如果證人所見的「抬」包含了對頸部的壓力或不當的扭轉,那麼即使被捕人不合作,這種運送方式也可能被視為過當武力,並直接導致或加劇了頸椎的損傷。
頸椎移位的嚴重後果與多方質疑
頸椎移位是一種嚴重的傷害,可能對神經系統造成不可逆的損害,正如陳輝旺所經歷的全身癱瘓。 他的女兒在死因庭上作供時,提到父親入院時情況危急,全身癱瘓,頸部有大面積深紫色的瘀痕。 她質疑涉事警員為何「一出手就係頸,要咁樣箍佢上警車」,並指出父親身體多處有傷,包括背脊和腳被警棍毆打的痕跡,額頭、膝頭、手肘、手臂都有奇怪的瘀傷。 這些傷勢也加劇了家屬對警方執法過程的質疑。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入院後照的頸椎X光顯示沒有骨折或移位,但醫學專家明確指出警員的動作足以造成嚴重的脊椎損傷,而且他從未見過如此嚴重的頸部損傷發生在醫院護理期間。 這進一步強化了陳輝旺的頸椎移位與被捕過程中的遭遇有關的可能性。
結語:尋求真相,撫慰人心
這宗的士司機死亡案件,因其撲朔迷離的過程和嚴重的後果,引發了公眾的廣泛關注。證人關於司機躺地不合作和需要多警合力抬上車的證詞,雖然提供了當時現場的一些畫面,但也與司機最終的嚴重頸椎移位傷勢形成了鮮明的對比。死因庭的研訊正是在努力還原事實,釐清事件的來龍去脈,特別是警方在逮捕和運送過程中是否存在不當行為,以及這種行為與陳輝旺的死亡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
這不僅僅是對一個逝去生命的交代,更是對執法者權力邊界的審視,以及對如何在保障公共安全與尊重個人權利之間取得平衡的深刻反思。希望死因庭最終的裁決,能夠基於事實和證據,給予相關各方一個清晰的解釋,並為未來的執法行動提供重要的借示,避免類似的悲劇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