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前家姑曝兒子與蔡仍親密 聯手向其夫取得利益

法庭上的意外證詞:剪不斷理還亂的關係網

名媛蔡天鳳不幸遇害一案,震驚社會,而隨著案件進入司法程序,更多令人咋舌的細節逐一浮現。近期在審理前家姑李瑞香涉嫌妨礙司法公正一案時,被告本人的證詞,無疑為這樁複雜的家庭悲劇,再添一層難以解釋的迷霧。李瑞香在庭上爆出的驚人言論,不僅關乎其子與蔡天鳳離婚後的關係,更牽扯到蔡天鳳現任丈夫,揭示了一個遠比外界想像更為糾葛的人物關係與利益連結。

撲朔迷離的「合作」關係

在區域法院的審訊中,被告李瑞香為了辯解其行為,首次親自開腔。令人意外的是,她聲稱即使蔡天鳳與兒子鄺港智已經離婚,兩人的關係依然「好好」,甚至「根本不像已離婚」。更爆炸性的內容是,她指稱兒子鄺港智與蔡天鳳在離婚後,竟會「一同向蔡的第二任丈夫譚方駿『攞著數』」。

這所謂的「攞著數」,根據李瑞香的說法,包括蔡天鳳帶譚方駿去賭錢以賺取佣金,而她的兒子鄺港智則會從旁配合。 這樣的描述,顛覆了外界對這段關係的認知。一般理解中,離婚代表著情感與法律上的切割,尤其當一方已經展開新的家庭生活時。然而,李瑞香的證詞卻描繪了一幅前夫與前妻非但未形同陌路,反而共同從現任伴侶身上獲取利益的奇特景象。

「身有屎」的懺悔還是辯解?

面對她在案發後向前親家、蔡天鳳母親張燕花自稱「身有屎」(意即有不可告人的秘密或感到愧疚)的質疑,李瑞香在庭上試圖解釋。她表示,之所以覺得「身有屎」,是因為她認為兒子和蔡天鳳一起向譚方駿「攞著數」,是「醜事」。她形容看到兒子和蔡天鳳分開後關係仍然那麼好,並且「一齊去攞阿駿著數」,讓她覺得這件事「好亂」,認為「呢啲係醜事嚟㗎」,因此不想提及。法官曾質疑,這明明是蔡天鳳與鄺港智之間的事,為何她會覺得自己「身有屎」?李瑞香回應稱:「我個仔咁樣,你唔覺得係我身在屎?」

這種解釋聽似是作為母親為兒子感到羞愧,但其背後動機是為了脫罪,還是真的因知曉這些「醜事」而心懷愧疚?辯方或許想藉此暗示,她案發後的某些行為,例如催促兒子離開,並非蓄意妨礙司法公正,而是源於一種混亂與擔憂的情緒,擔憂的是這些「醜事」被揭露,或是事件鬧大驚動了蔡天鳳的父親(據悉加多利山單位由蔡父出資)。然而,控方則可能認為,所謂「身有屎」恰恰證明她知道兒子做了虧心事,並試圖隱瞞。

交織的利益與情感糾葛

李瑞香的證詞也側面印證了這個複雜家庭關係中的經濟依賴與糾葛。據蔡天鳳母親張燕花早前的證供,蔡天鳳在與鄺港智離婚後,仍舊承擔了鄺家的大部分開支,包括支付李瑞香每月數萬甚至數十萬元的薪金作為照顧孫兒的費用,以及家傭、司機等開銷,形容鄺家「一蚊都沒有出過」。蔡天鳳甚至曾給予鄺港智及前家翁鉅額金錢用於投資。

在這樣的經濟基礎上,鄺港智與蔡天鳳「關係良好」並「一同攞著數」的說法,聽起來似乎不那麼令人意外,但卻顯得更加病態。這是否意味著,在蔡天鳳看來,提供經濟支持之餘,與前夫維持某種形式的「合作」也是關係的一部分?而對於鄺家而言,這種「合作」與經濟依賴,是否助長了他們對蔡天鳳財產的覬覦?這種剪不斷理還亂的關係網,從情感、家庭連結到金錢利益,層層疊疊,最終演變成了無法挽回的悲劇。

回歸核心的法律責任

儘管李瑞香的證詞揭示了關係的複雜性,但她面臨的控罪是妨礙司法公正。控方指控她在案發後,刻意向警方提供虛假資訊,催促兒子離開,並建議蔡天鳳母親不要如實告知警方,意圖妨礙警方調查及拘捕鄺港智。閉路電視片段顯示她在案發當日催促兒子離開,並說出「快啲」、「下一步即刻嚟架啦」、「死啦」等話語,以及她與蔡母的通話內容,都被視為有力證據。

李瑞香對這些行為的解釋,例如「死啦」是口頭禪,催促兒子是因為他急著與譚方駿一同尋找失蹤的蔡天鳳,以及其「身有屎」源於對兒子「醜事」的羞愧,都是其辯護策略的一部分。然而,法庭需要審視的是,這些解釋是否足以推翻她有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指控,還是只是為其行為尋找藉口。

這場庭審,不僅是對一項法律控罪的審判,也是對一段畸形關係的解剖。李瑞香的證詞,為案件提供了新的視角,揭示了受害者與被告家庭之間超出常理的互動模式。隨著審訊的繼續,法庭將綜合所有證據,包括這些充滿爭議的證詞,來釐清事實,並對被告的行為作出最終裁決。這不僅關乎法律的公正,也讓社會得以更深入地反思,在複雜的人際關係和巨大的金錢誘惑面前,人性的脆弱與扭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