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6人涉違國安法 李家超鄧炳強說法反差

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相關執法行動一直是公眾關注的焦點。近期有報道指出,在「半個月多」的時間內有6人涉及國安法被捕,然而行政長官李家超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短短5天內就此事的說法似乎存在差異,引發了一些討論。這不僅關乎數字的準確性,更牽動著公眾對國安法執行情況的感知。

撲朔迷離的數字:兩個說法的故事

故事的起點聚焦於近期兩則與國家安全相關的執法消息。一則是在5月28日,香港警方國安處首次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基本法23條)下的「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拘捕了包括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在內的6人,指他們涉嫌利用「某個將至的敏感日子」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帖文。 隨後,在5月29日,警方又再拘捕1人,使此案的被捕人數增至7人。 另一則消息則是在6月12日,中央駐港維護國家安全公署與警方國安處聯合行動,約談了6名及一個組織,涉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不過鄧炳強隨後澄清此次行動「沒有拘捕任何人」。

問題的關鍵在於「半個月多6人涉違國安法被捕」這一說法。如果指的是5月28日的拘捕行動,被捕人數應為6人(後增至7人),且是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生效後首次引用該條例進行的拘捕。 如果指的是6月12日的約談行動,雖然涉及6人,但官方強調無人被捕。

而李家超和鄧炳強的說法差異,則可能源於他們在不同時間點或針對不同事件發表的言論。

李家超在6月17日提及,國安法實施近5年來,共有332人因涉國安罪行被捕,平均每年約66人,佔警方年均拘捕人數的0.2%。他強調國安法只針對極少數人,且趨勢向下。 鄧炳強在較早前(6月14日)提及國安公署與警方國安處約談6人時,強調行動中沒有拘捕任何人。

如果將時間線拉近,並且考慮到「半個月多」這個模糊的時間範圍,可能指的是5月28日的拘捕行動與6月12日的約談行動之間的這段時間。然而,這兩個行動的性質和結果(拘捕對比約談)是不同的。

細究數字背後的可能原因

為何會出現這種看似矛盾的說法?有幾種可能性值得探討:

時間點的差異:官員在不同日期發布的資訊,可能反映了當時掌握的最新情況。執法行動往往是動態的,人數或進展可能會在短時間內變化。
資訊落差或側重點不同:不同的官員可能側重於傳達不同的資訊重點。行政長官可能更側重於宏觀的國安法執行數據,而保安局局長則可能更關注具體案件的細節和進展。
對「被捕」定義的理解:公眾理解的「被捕」通常是指被警方拘留。然而,在一些官方語境中,可能存在更為精確或區別性的表述,例如「約談」與「拘捕」的區別。儘管鄧炳強明確表示6月12日的行動無人被捕,但如果存在其他同期未廣為報道的零星拘捕個案,也可能導致統計數字上的差異。
資訊發布的節奏:官方在發布涉及國安案件的資訊時,有其自身的考量和節奏,未必會即時或一次性公開所有細節。

無論原因如何,這種說法上的差異客觀上可能引起公眾的困惑,甚至影響公眾對國安法執法的信任度。在高度敏感的國家安全領域,資訊的透明度和一致性尤為重要。

國安執法下的透明度與公眾感知

國安法的實施旨在維護國家安全,這對於任何主權國家來說都是應有之義。然而,執法過程的透明度與公眾感知是繞不開的議題。尤其是在國安法這類影響廣泛且具備特殊性的法律領域,公眾對執法行動的關注度極高。

從官方角度來看,他們可能認為在偵查階段不宜過早或過度披露細節,以免影響調查。同時,國安案件的敏感性也決定了資訊發布需要格外謹慎。然而,從公眾角度來看,缺乏清晰、一致的資訊,容易引發猜測和不安。當官方說法出現差異時,這種不安感會被放大。

建立公眾信任,不僅需要有力的執法,也需要清晰、及時、一致的溝通。在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敏感案件時,官方如何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必要性與保障公眾知情權之間取得平衡,是一項持續的挑戰。

總結與展望

「半個月多6人涉違國安法被捕? 李家超與鄧炳強5日內說法不同」這一事件,或許是國安法實施過程中,資訊發布與公眾理解之間互動的一個縮影。數字的差異,無論是源於時間點、側重點還是其他原因,都提醒了我們在關注國安法執行時,需要細心辨別資訊來源和語境。

未來,隨著國安法的深入實施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生效,如何確保官方在發布相關資訊時更加精準、一致,減少不必要的誤解和猜測,將是提升公眾對國安執法信任度的關鍵一環。畢竟,國家安全需要全社會共同維護,而信任是這一共同努力的基石。一個更為透明和一致的資訊發布機制,不僅有助於釋疑解惑,更能讓公眾真切感受到國安法「針對極少數」的初衷,從而在更廣泛的範圍內凝聚共識,共同維護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