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級片女星鄭艷麗(54歲)日前在社交媒體上自爆再度失業,並向勞工處求助,聲稱遭到前公司的不合理對待和「折磨」。這起事件引發了公眾對息影藝人就業困境以及職場勞工權益的關注。鄭艷麗的經歷,不僅是個人遭遇的寫照,也折射出許多轉型或復出藝人在面對職業不穩定時的挑戰,以及在勞工權益保障方面可能面臨的難題。
職業生涯的轉變與不穩定性
鄭艷麗早年以性感形象在影壇活躍,息影後,為了生計,她曾在速食店及擔任清潔工等基層工作。即使在2023年透露找到新工作,效力於一間食店,但因健康因素,多次進出醫院,導致工作難以持續。此次再度失業,更讓她身心俱疲,不得不向勞工處尋求協助。 她的經歷凸顯了部分息影藝人在離開演藝圈後,面臨職業技能轉換的困難。演藝工作的性質特殊,其成功往往與年齡、外貌及市場需求緊密相關,一旦退出或因故無法繼續,往往難以將在演藝圈累積的經驗直接轉化為其他行業的競爭力。 此外,部分藝人可能因為過去的職業形象,在求職時遇到刻板印象的障礙,或是難以適應傳統職場的規則與節奏。
職場遭遇與勞工權益的申訴
鄭艷麗在臉書上發文控訴,她用心工作數月後,卻被公司無理解僱,並且被逼要求自己辭職,更稱對方用盡各種手段折磨她,令她感到非常辛苦。 她展示了勞資關係科的申索表,顯示她已向勞工處尋求協助。 她的遭遇令人同情,也讓人思考,即使是曾經的光鮮亮麗,在職場上仍可能遭受不平等待遇。這類情況,往往涉及勞資糾紛,勞工處作為政府部門,有責任介入調查,保障僱員的合法權益。 根據香港的勞工法例,僱員的權益受到保障,例如,僱主不得隨意解僱僱員,並應支付法定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然而,在實際操作中,不少僱員可能因為資訊不足、缺乏資源或擔心被報復,而選擇忍氣吞聲。向勞工處求助,是僱員維護自身權益的重要途徑,勞工處會提供查詢、調解及協助的服務。
失業援助與社會保障的討論
事實上,香港社會對於設立更全面的失業援助制度一直有討論。有議員曾批評政府對失業人士的支援不足,並要求設立臨時失業援助金。 雖然政府認為香港現有的三層失業援助制度——遣散費/長期服務金、再培訓津貼以及綜援——已經足夠,並且香港的遣散費水平較許多已發展國家為高,但仍有不少聲音認為,現有制度未能有效應對突發性的大規模失業情況。 例如,在疫情期間,政府推出了特別的保就業計劃,但對於失業人士本身的直接援助,則較為有限。 近期政府也曾提出推出「失業貸款」作為擔保,上限為八萬港元,年息一厘,以幫助未能申領綜援的失業人士,避免他們向財務公司借貸。 然而,此類措施仍被批評為「杯水車薪」,未能根本解決失業人士的困境。鄭艷麗的個案,再次將失業援助的議題推到公眾面前,也讓人們反思,社會是否需要一個更具彈性、更及時的失業支援網絡。
社會對息影藝人的支持與理解
鄭艷麗的故事,除了揭示勞工權益的問題,也引發了公眾對息影藝人生活狀況的關注和同情。許多曾經在大眾視野中活躍的藝人,在退居幕後後,可能面臨經濟上的困難、健康問題,甚至適應社會轉型的挑戰。 社會應對這些曾為演藝界貢獻過力量的公眾人物,抱持更多的理解與支持。除了勞工處的援助外,或許可以考慮透過藝人協會、慈善基金等途徑,為有需要的息影藝人提供輔導、轉職培訓,或是臨時性的經濟援助,幫助他們度過難關,重新融入社會。
鄭艷麗尋求勞工處協助的事件,不僅是一個個別的勞資糾紛案例,更是對社會保障體系、職場公平性以及如何關懷處於困境中的前演藝人員的深刻反思。社會各界應當重視勞工權益,同時也應對這些曾經帶給觀眾歡樂的人們,給予更多的溫暖與實際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