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近日成功偵破兩宗涉及懷疑依托咪酯及其他毒品的案件,彰顯了當局在打擊跨境販毒活動上的嚴密監控與執法力度。這些案件不僅反映出毒品走私手法日益多樣化,也突顯了政府對新興合成毒品的法律管制更新。本文將從案件經過、依托咪酯相關法律規範及海關未來打擊策略三方面進行詳盡探討。
首先,2025年8月6日,香港海關機場科根據風險管理原則,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由荷蘭阿姆斯特丹抵港的37歲外籍男子。該男子攜帶兩個寄艙行李箱及一個背囊,經X光掃描發現兩個行李箱內藏物品形態相似且密度均勻,引起懷疑。隨後檢查揭露約30公斤懷疑氯胺酮(俗稱K仔)和九盒含有懷疑第一部毒藥的口含煙,以及四件另類吸煙產品,總市值約1,200萬港元。該男子因涉嫌販運危險藥物、進口另類吸煙產品及管有第一部列明毒藥被拘捕[1][5]。
緊接著於8月8日,一名63歲西非女旅客從塞拉利昂自由城經埃塞俄比亞亞的斯阿貝巴飛抵本港時,被發現在其寄艙行李夾層藏有3公斤懷疑可卡因,估計市值約240萬港元而被拘捕並控以販運危險藥物罪[2]。此外,有報導指出警方亦在本地拘捕涉嫌持有液態依托咪酯電子煙彈的人士[4]。
這些案例凸顯了依托咪酯類似物作為新型合成毒品受到嚴格監管的重要性。今年7月18日,《危險藥物條例》修訂令正式刊憲生效,把所有依托咪酯類似物納入法律規定的受控毒品範圍。此外,同時還新增六種相關化學物質,包括N-吡咯烷基丙托尼秦、大麻酚六氫衍生物等,以堵截新興合成致幻劑流入市場[3]。此舉反映政府對於快速變化的非法藥物流通形勢保持高度警覺並積極應對。
面對複雜多變的跨境販毒手法,香港海關採用風險管理原則,加強針對高風險地區旅客清關檢查,有效提升截獲率。同時呼籲公眾提高警覺,不要輕信他人委託或聘請運送可疑貨品,以免觸犯嚴重刑事罪行。《危險藥物條例》規定,一旦被判販運危險藥物罪,可處最高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2]。此外,市民亦可透過24小時熱線或網上平台舉報任何可疑販毒活動,共同維護社會安全。
綜觀上述事件與政策措施,可以看出香港政府在防止新型合成毒品流入社會方面持續加強立法和執法力度,而海關作為前線防線,其專業技術與情報分析能力是成功破案的重要保障。同時,此次偵破也提醒社會大眾認識到非法依托咪酯等新型精神活性物質帶來的新威脅,以及遵守法律的重要性。在未來,加強國際合作、完善科技檢測手段以及推動公眾教育將是有效遏制跨境販賣和濫用此類違禁品不可或缺的一環。
總結而言,本次兩宗涉及依托咪酯和其他重大違禁藥物流通案件,不僅展現了香港海關精準執法與高效攔截能力,也體現出《危險藥物條例》修訂後的新規範實施效果。在全球非法合成精神活性劑泛濫的大背景下,本地加強監控與全民參與防範工作尤為重要,有助維護公共衛生安全和社會穩定。此外,希望未來能見到更多創新的科技應用於邊境管制,以及更廣泛深入的大眾宣傳教育,共同築起堅實防線阻絕違禁貨物流通至本港。[1][2][3][4][5]
資料來源:
[1] www.hk01.com
[2] www.hk0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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