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 · 即時港聞18/9 19:38 (HKT)
預售超市禮券未交貨 網店女東主違商品說明條例 判囚4個月及賠償約16萬

一名47歲網上零售商女東主因不當地接受付款,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今日(18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監四個月,以及須向5名受害人賠償約16萬元。海關認為有關判刑充分反映罪行嚴重性並具阻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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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47歲網上零售商女東主因不當地接受付款,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今日(18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監四個月,以及須向5名受害人賠償約16萬元。海關認為有關判刑充分反映罪行嚴重性並具阻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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