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新聞處 · 即時新聞公報21/9 18:10 (HKT)
兩名入境旅客進口未完稅香煙罪成判囚(附圖)

兩名入境旅客因進口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九月二十一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各被判處監禁一個月和罰款一千元。 海關人員昨日(九月二十日)在深圳灣口岸截查一輛入境私家車,先後拘捕兩名從內地抵港的四十歲內地女旅客和四十一歲內地男旅客。海關人員在他們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四千零七十九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一萬八千元,應課稅值約一萬三千元。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市民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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