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新聞處 · 即時新聞公報22/9 15:00 (HKT)
康文署呼籲市民歡度中秋切勿在場地內煲蠟、放孔明燈或亂拋垃圾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今日(九月二十二日)呼籲市民,在歡度中秋佳節之餘,切勿煲蠟或放孔明燈,並必須保持地方整潔。 康文署發言人說:「市民不應拋擲熒光棒或其他物品到樹上,以免損壞樹木和弄污場地,亦不要放孔明燈或煲蠟,因可令自己或他人受傷,亦可導致財物及設施損毀。」 發言人表示,為確保市民能在安全和衞生的環境慶祝佳節,署方將會調配人手於九月二十五日(農曆八月十五日)在轄下場地,包括公園、公眾泳灘及燒烤場等加強巡邏,對亂拋垃圾、煲蠟、拋擲物件到樹上或放孔明燈的人士採取執法行動。 市民若發現在康文署場地有違規情況,可致電康文署熱線電話2414 5555。 根據《遊樂場地規例》,任何人不得在遊樂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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