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新聞處 · 即時新聞公報24/9 19:45 (HKT)
一名本地女子非法出口、非法管有藥劑製品及洗黑錢案罪成判監禁六十三個月(附圖)

一名本地女子,因非法出口和管有受管制的藥劑製品及「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違反《進出口條例》、《商品說明條例》、《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及《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昨日(九月二十三日)於區域法院被判處監禁共六十三個月。 香港海關於二○二一年九月至十月期間,分別於香港國際機場、紅磡的一個工業大廈單位和上環的一個物流服務中心,檢獲共約一百六十萬粒受管制藥劑製品,當中部分為仿製藥品,市值約五千五百萬元。調查發現該女子招攬他人安排包裝及郵寄該批藥物,並租用一工業大廈單位用作相關罪行的營運。 該女子透過其銀行個人戶口收取來歷不明的轉帳和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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