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新聞處 · 即時新聞公報29/9 17:30 (HKT)
《2026年印花稅(修訂)(第3號)條例草案》刊憲
《2026年印花稅(修訂)(第3號)條例草案》將於十月二日刊憲,以落實二零二六至二七年度《財政預算案》提出的措施,放寬企業集團內部資產轉讓的印花稅寬免準則。 根據《印花稅條例》,相聯法人團體之間轉讓不動產或香港證券可獲豁免印花稅。現時,有關法人團體會被視為具相聯關係,若兩個法人團體的其中一方持有另一方百分之九十或以上的已發行股本,或有第三個法人團體持有該兩個法人團體各百分之九十或以上的已發行股本。條例草案將放寬確定法人團體具相聯關係的準則,除已發行股本,亦考慮其他直接或間接實益權益或表決權,並將有關持有門檻下調至百分之七十五。 政府發言人說:「由於一些新型企業沒有發行股本,如有限法律責任合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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