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新聞處 · 即時新聞公報30/9 16:00 (HKT)
《危險藥物條例》修訂令於十月二日刊憲
保安局發言人今日(九月三十日)表示,政府將於星期五(十月二日)在憲報刊登《2026年危險藥物條例(修訂附表1)令》(《危險藥物條例修訂令》)。 《危險藥物條例修訂令》將於二○二六年十月七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並預計於二○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生效。有關詳情,包括修例建議的理據,載於今日發出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見附件)。 《危險藥物條例修訂令》將會把三種物質,即―― (一)N-吡咯烷基異丙托尼秦; (二)N-去乙基依托尼秦;及 (三)2-{[1-(4-氟苄基)吲唑-3-羰基]氨基}-3,3-二甲基丁酸甲酯 納入《危險藥物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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