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新聞處 · 即時新聞公報5/10 11:00 (HKT)
漁護署呼籲掃墓人士小心山火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今日(十月五日)呼籲重陽節期間前往郊外掃墓的市民謹慎處理火種,防止山火發生。 漁護署發言人表示,根據《林區及郊區條例》(第96章),任何人在郊區留下火種或隨意燃燒冥鏹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一年。 重陽節期間,漁護署人員會加強巡邏郊野墓地,如發現違規情況,會採取執法行動。 大部分在郊外發生的山火均由人為疏忽引致。掃墓人士只要遵從一些簡單守則,便可避免該等意外發生: *應使用工具清除雜草,切勿以火燃燒野草; *應在化寶盆或鐵桶內燃燒香燭及冥鏹; *切勿遺下尚在燃燒的祭品;以及 *離開墓地時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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