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新聞處 · 即時新聞公報5/10 15:30 (HKT)
公司及其董事因違反《僱傭條例》被判罰款六萬六千元
星耀廣告設計有限公司及其董事因違反《僱傭條例》的規定,被勞工處檢控。該公司及其董事於今日(十月五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罰款合共六萬六千元。法院亦命令該公司及其董事須向有關僱員支付合共約二十八萬七千元的欠款。 上述公司故意及無合理辯解違反《僱傭條例》的規定,沒有在工資期屆滿及僱傭合約終止後七天內向四名僱員支付合共約十九萬元的工資,亦沒有根據勞資審裁處(勞審處)的判令指定日期後十四天內向該四名僱員支付合共約二十八萬七千元的裁斷款項。而上述違例情況是在該名董事的同意、縱容或疏忽下犯有的,故該名董事亦被檢控及定罪。 勞工處發言人說:「有關裁決向所有僱主、公司董事及相關負責人員發出強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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