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新聞處 · 即時新聞公報6/10 15:45 (HKT)
房屋局提醒宏福苑業主限期前簽署出售宏福苑單位《買賣協議》
房屋局今日(十月六日)提醒大埔宏福苑A至H座八座的業主,如已於八月三十一日或之前交回已填妥及簽署的「接受收購建議信件」,不論其作出哪一個選項,均須於十月十五日限期屆滿當日或之前,完成簽署出售其宏福苑單位的《買賣協議》。 如業主因特殊情況(例如未能釐清宏福苑單位的業權,或需要較長時間處理遺產承辦事宜)而未能及時簽署出售其宏福苑單位的《買賣協議》,政府會本着情、理、法兼備,並且以情為先的原則,按個別情況酌情考慮作出適切安排。政府會在限期前通知相關業主。 為宏福苑業主而設的「特設銷售計劃」已於九月二十九日正式展開選樓程序,完成簽署出售宏福苑單位《買賣協議》的申請者,已經在法律上確認向政府出售其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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