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 · 即時港聞7/10 13:01 (HKT)
養和學護盜病人財物判囚28個月 求情稱因經濟困難犯案 官斥壞醫患信任

養和醫院男實習護士前年於養和醫院盜竊病人和醫護的手提電話、現金及信用卡,涉款逾9萬元,被控14項盜竊罪。案件今(7日)答辯,被告承認11項控罪,求情指因經濟困難犯案。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黎劍華批評被告濫用學護身份,破壞醫患信任,判處監禁2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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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和醫院男實習護士前年於養和醫院盜竊病人和醫護的手提電話、現金及信用卡,涉款逾9萬元,被控14項盜竊罪。案件今(7日)答辯,被告承認11項控罪,求情指因經濟困難犯案。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黎劍華批評被告濫用學護身份,破壞醫患信任,判處監禁2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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