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新聞處 · 即時新聞公報9/10 11:00 (HKT)
差餉及地租須於十月三十日或之前繳交
二○二六年十月至十二月季度徵收差餉及/或地租通知書已經發出,並須於二○二六年十月三十日或之前繳交。 繳納人繳交差餉及/或地租,可: (一)使用銀行自動轉帳、轉數快、繳費靈、網上銀行或銀行自動櫃員機; (二)上載電子支票/電子本票到「電子支票支付」網站; (三)郵寄劃線支票至香港深水埗郵政局郵政信箱28000號庫務署(郵資不足的信件將不獲接收);或 (四)前往本港任何一間郵政局或指定便利店(即7-Eleven、OK便利店或U購select)繳交。查詢各郵政局地址及辦公時間,請致電香港郵政查詢熱線2921 2222或瀏覽其網頁。 如繳納人仍未收到通知書,可經以下途徑索取通知書補發本或查詢應繳款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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