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 · 即時港聞11/10 10:37 (HKT)
司法部發布《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和活動管理辦法》 林定國鼓勵港法律人才把握機遇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早前已通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正式將大灣區律師制度恆常化,司法部於10月5日發布《管理辦法》明確規範大灣區考試報名條件,申請執業程序及執業範圍等事項,包括訂明相關考試每兩年舉辦一次。律政司長林定國對此表示熱烈歡迎,鼓勵香港法律人才盡早加入大灣區律師行列,把握區內發展帶來的機遇。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早前已通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正式將大灣區律師制度恆常化,司法部於10月5日發布《管理辦法》明確規範大灣區考試報名條件,申請執業程序及執業範圍等事項,包括訂明相關考試每兩年舉辦一次。律政司長林定國對此表示熱烈歡迎,鼓勵香港法律人才盡早加入大灣區律師行列,把握區內發展帶來的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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