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新聞處 · 即時新聞公報16/10 08:55 (HKT)
《國際組織(特權及豁免權)(國際刑警組織)(第231次執委會會議及第94屆全體大會)令》刊憲
《國際組織(特權及豁免權)(國際刑警組織)(第231次執委會會議及第94屆全體大會)令》(《命令》)今日(十月十六日)刊憲。 中央人民政府與國際刑警組織已簽訂協議,就將在香港舉辦的國際刑警組織第231次執委會會議及第94屆全體大會,向國際刑警組織及與其相關人士授予特權及豁免權。 《命令》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國際組織(特權及豁免權)條例》(第558章)制定,旨在落實協議所訂明的特權及豁免權。 全體大會是國際刑警組織的最高權力機關,每年召開會議一次,供各成員國代表商討國際警務事宜,並促進合作。第94屆全體大會將於二○二六年十一月三十日至十二月三日在香港舉行。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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