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新聞處 · 即時新聞公報16/10 11:00 (HKT)
《〈2025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一般)(修訂)規例〉(生效日期)公告》刊憲
政府今日(十月十六日)在憲報刊登《〈2025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一般)(修訂)規例〉(生效日期)公告》(《生效日期公告》),指定十二月二十一日開始實施《2025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一般)(修訂)規例》(2025年第206號法律公告)(《修訂規例》)。 立法會於二○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通過《修訂規例》,為落實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首階段「全自由行」提供法律基礎,實施日期則會透過在憲報刊登的公告公布。根據《修訂規例》,在二○二五年五月一日或之後入職的僱員(新聘僱員)可選擇在每個公曆年內一次,或在累算權益轉出的強積金計劃的管限規則容許的情況下,在每個公曆年內多於一次,將現職工作的僱主強制性
HK24H 僅展示標題與短摘要,全文版權歸 香港政府新聞處 · 即時新聞公報 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