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新聞處 · 即時新聞公報20/10 16:29 (HKT)
一名入境旅客進口未完稅香煙及另類吸煙產品罪成判囚(附圖)

一名入境女旅客因進口未完稅香煙及進口另類吸煙產品,違反《應課稅品條例》及《進出口條例》,今日(十月二十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七個月。 海關人員於八月十六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四十二歲從日本東京經台北飛抵本港的內地女旅客,並在她的個人行李內檢獲六萬一千二百支未完稅香煙及七千六百支另類吸煙產品,估計市值共約二十九萬八千元,應課稅值約二十萬零二千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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