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 · 即時港聞22/10 17:23 (HKT)
副學士男生侵犯9名少女 事主輕生揭發案件 官斥被告毫無悔意判囚10年

22歲心理學副學士學生於多年前透過網絡遊戲或交友程式,誘識9名年齡介乎14歲至15歲女童,涉及企圖強姦、性交或要求交換私密照片。案件因其中一名女童自殺身亡而揭發,被告早前承認全部12項控罪,高等法院今(22日)處理判刑。法官陳慶偉引述報告指,被告對受害人毫無尊重,甚至以「嗰條女」稱呼她們。就自殺女童,法官稱「看不到有哪宗案件後果比本案更嚴重」,判處該罪最高5年刑期。考慮整體量刑及認罪折扣後,被告最終被判監10年。陳官另質疑,與13歲及14歲女童非法性交的最高刑罰差距過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