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 · 即時港聞23/10 19:30 (HKT)
男子涉隱暪性別強姦女同志脫罪 事主入稟索償獲賠約36萬元

一名女同志於18歲時在女同志交友應用程式中認識一名網友,與對方交往,未料對方竟是男兒身,但偽裝成「TB」(Tomboy),直至二人在酒店房性交時,才發現對方實為男性,遂報警求助。該男子曾被控強姦及非禮罪,審訊後被裁定無罪;女同志入稟區域法院提出個人傷害索償,稱她患有創傷後壓力症,如夢見被侵犯,以及對陌生男性保持戒備。法庭今日(23日)頒布判辭,裁定原告勝訴,獲賠償約36萬元。
HK24H 僅展示標題與短摘要,全文版權歸 明報 · 即時港聞 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