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 · 即時港聞27/10 19:33 (HKT)
房署主任擅自為公屋租戶加名及批准舉辦社區活動 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下月判刑

廉署早前起訴一名房署房屋事務主任,指其分別向兩名申請者訛稱房署批出其公屋住戶增加家庭成員申請及舉辦社區活動的申請。被告今日(2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裁判官熊雪如將案件押後至11月10日判刑,被告獲准保釋,以待索取其社會服務令報告。熊官又頒令被告須向政府賠償約34000元,相等於案中租戶本應向房署支付的額外租金。

廉署早前起訴一名房署房屋事務主任,指其分別向兩名申請者訛稱房署批出其公屋住戶增加家庭成員申請及舉辦社區活動的申請。被告今日(2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裁判官熊雪如將案件押後至11月10日判刑,被告獲准保釋,以待索取其社會服務令報告。熊官又頒令被告須向政府賠償約34000元,相等於案中租戶本應向房署支付的額外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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