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新聞處 · 即時新聞公報28/10 11:35 (HKT)
立法會十二題:社會服務令計劃
以下是今日(十月二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范凱傑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的書面答覆: 問題: 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會)在一九八三年建議在本港引入社會服務令(社服令)作為一種刑罰,有關建議於一九八四年藉《社會服務令條例》(第378章)(《條例》)落實。根據《條例》,法庭可命令14歲或以上、干犯可判監禁罪行的人士,在12個月內進行不超過240小時的無薪工作。社服令計劃多年來為法庭提供監禁以外的判刑選擇,讓罪犯在回饋社會的同時改過自新。據社會福利署(社署)資料顯示,2024-2025財政年度社署共為社服令計劃進行2 371宗社會調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202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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