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 · 即時港聞28/10 12:45 (HKT)
陳朗昇阻差罪成申終院上訴證明書 質疑《警隊條例》無獨立授權要求出示身分證 答辯方質疑僭建條文
記協前主席陳朗昇2022年在旺角麥花臣場館採訪朗屏邨特別業主大會前,涉於場外拒應女警要求出示身分證,經審訊被判阻差辦公罪成,監禁5天,上訴遭駁回。他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證明書,案件今(28日)在高等法院審理。陳朗昇一方指,《警隊條例》第54條只賦予警員截停市民的權力,要求出示身分證仍須另有法例授權,認為法律爭議值得終院審理;答辯方則反駁此解讀是「改寫」、「架空」條文。暫委法官王詩麗聽畢陳辭押後頒下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