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新聞處 · 即時新聞公報28/10 14:25 (HKT)
立法會二十題:替代定額罰款的措施
以下是今日(十月二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邱達根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的書面答覆: 問題: 根據現行法例,《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就行人不遵守交通燈指示過馬路的行為,處以2,000元定額罰款,《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條例》(第570章)亦對亂拋垃圾的行為施加3,000元定額罰款。然而有意見認為,定額罰款機制缺乏彈性,除加重基層市民經濟負擔外,未必能長遠改變市民行為和提升守法意識,政府應考慮引入更具針對性和教育意義的替代措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就行人不遵守交通規則橫過馬路的違例行為提出檢控的宗數為何,其中發出口頭警告及處以定額罰款的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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