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新聞處 · 即時新聞公報30/10 15:15 (HKT)
延長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遊證持有人入境逗留期限
入境事務處(入境處)今日(十月三十日)公布,由二○二六年十一月一日起,已獲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預先審批的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遊證(商務旅遊證)持有人,其可免簽證訪港逗留期限將延長至90天。 入境處發言人稱:「亞太經合組織商務人員流動專家組已宣布,為進一步發揮商務旅遊證的效用,五個參與商務旅遊證計劃的經濟體,包括中國、中國香港、印尼、菲律賓和新加坡將會放寬到訪當地的商務旅遊證持有人的最長逗留期限,由60天延長至90天。具體實施時間由相關經濟體自行決定,而中國將由二○二六年十一月一日起實施新安排。」 發言人續稱:「香港特區與國家的實施日期一致,由二○二六年十一月一日起,已獲香港特區預先審批的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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