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新聞處 · 即時新聞公報3/11 15:00 (HKT)
擴展「為來港參與仲裁程序的人士提供入境便利計劃」
政府今日(十一月三日)起擴展「為來港參與仲裁程序的人士提供入境便利計劃」。 有關計劃在二○二五年三月一日恆常化以來,深受法律及爭議解決界別和國際仲裁界歡迎,有效便利國際及跨境仲裁程序在香港進行,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領先仲裁樞紐的地位。在原有計劃下,有關人士如持有由香港指定仲裁及爭議解決機構或指定場地提供者發出的「證明書」,證明其為來港參與仲裁程序的合資格人士,便可獲准以訪客身分來港參與仲裁程序,無須取得工作簽證/進入許可。 有見計劃取得成功並考慮到相關需求快速增長,政府現擴展計劃以涵蓋在香港實體進行(包括線上線下混合形式)且由在中國內地、澳門、台灣或海外設立的爭議
HK24H 僅展示標題與短摘要,全文版權歸 香港政府新聞處 · 即時新聞公報 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