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 · 即時港聞7/9 19:30 (HKT)
稱前男友拒贈90萬元宏福苑災民資助用作置業首期 女子入稟追討 法官斥瑣屑無聊剔除申索

一名女子聲稱協助身為大埔宏福苑業主的前男友索取災民資助共90萬元,惟事成後男方沒兌現承諾,將全數款項給予女方作為置業首期。該女子早前入稟區域法院要求賠償,法官廖文健日前頒布判辭,指原告無法就籌款一事提供任何文件證據,亦無法交代二人如何達成協議,案情沒有事實支持。法官斥是次申索屬瑣屑無聊及無理纏擾,且濫用法院程序,故剔除原告的申索,撤銷本案,下令原告須向被告支付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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