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 · 即時港聞5/11 14:21 (HKT)
李家超:黃之鋒、羅冠聰屬破壞港繁榮穩定禍首 罪行極為嚴重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被指與前香港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串謀請求外國制裁中國及香港,早前承認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今(5日)被判處監禁10年。特首李家超回應判刑,稱黃之鋒、羅冠聰及其團夥是「破壞香港繁榮穩定其中的禍首」,在國安法實施後仍毫無悔改之意,繼續充當外國和境外勢力的代理人,持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妄圖通過境外勢力對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施壓,禍港賣港、怙惡不悛」。特區政府將依法充公黃之鋒的罪行相關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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