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THK 本地新聞6/11 13:37 (HKT)
何珮玲:查冊沒有限制引伸私隱問題 因此需要調整制度
政府上月公布8條有關業權註冊制度的附屬法例,查冊須符合指定目的,並有9項指定目的。在立法會相關委員會的會議上,發展局常任秘書長何珮玲表示,在現行制度下,查冊沒有限制,從而引伸出私隱問題,因此認為有需要調整相關制度。 何珮玲表示,首8項指定目的,與以往的傳統查冊功能有關,但當局認為機制仍要留有空間,例如記者進行偵查報道,未能符合這8項指定目的,仍可以選擇第9項指定目的、即是為符合公眾利益而進行查冊。 她表示,明白申請的門檻不能太高,又說雖然沒有設上訴機制,但如果查冊申請被拒絶,申請人可以再提交一些以往沒有提交過的理據,供當局再考慮申請。她又說,希望能夠留有安排,讓申請人提供補充資料,及讓當局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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