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 · 即時港聞6/11 16:48 (HKT)
分判商以4萬元行賄機電署工程師 判囚一年

機電工程署分判商涉嫌就兩份總值約9140萬元的小型工程合約,以4萬元行賄一名機電署時任高級工程師。涉案分判商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還押至今日(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接受判刑。裁判官指出,賄賂公職人員的罪行嚴重,有損公職人員的廉潔及削弱公眾對政府的信心,加上被告毫無悔意,判監12個月,並拒絕被告保釋等候上訴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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