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 · 即時港聞8/9 14:00 (HKT)
於星洲爆粗被炒 屯門新會商會中學前校長入稟稱不正當解僱 追討96萬遣散費

屯門新會商會中學校長李卓興今年5月率團赴新加坡交流期間以粗言罵當地保安,校董會其後即時解僱李。李卓興日前向勞資審裁處入稟稱校方在沒有正當理由下解僱他,追討校方逾90萬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等款項。案件今(8日)作簡易提訊,校方認為被告當時行為「身為校長好難服務我哋學校」。主任審裁官沈其亮指,本案關鍵在於被告的不當行為是否嚴重得足以即時解僱。校方拒絕和解,案件將於12月1日正式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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