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新聞處 · 即時新聞公報9/9 18:35 (HKT)
一名入境旅客管有未完稅香煙罪成判囚(附圖)

一名入境本地女子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和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條例》),今日(九月九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六星期及罰款一千元。 海關人員於九月三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截查一名六十六歲抵港本地女子時,在其身上檢獲五百八十一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二千九百元,應課稅值約一千九百元。該名女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HK24H 僅展示標題與短摘要,全文版權歸 香港政府新聞處 · 即時新聞公報 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