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 · 即時港聞10/9 14:39 (HKT)
鄭嘉如告《華爾街日報》 一罪成一罪脫 官:遭解僱不一定與工會身分有關

記協主席鄭嘉如前年7月遭道瓊斯公司旗下《華爾街日報》(WSJ)以「職位重組」為由解僱,她向法庭申請私人檢控公司兩項與阻止或阻嚇僱員行使參與職工會活動權利的相關控罪。案件今(1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決,主任裁判官張志偉裁定,有足夠證據證明公司曾要求鄭嘉如就參選記協主席事先申請批准;但他同時認為,鄭被解僱不一定與其工會身分有關,因公司確有將業務重心轉移至新加坡的計劃。他最終裁定其中一罪罪成,另一罪則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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